招商银行也进行了回应
招商银行表示,中国银保监会向银行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相关事项源于2018年银保监会开展的现场检查。招行表示,银行高度重视监管意见,自2018年以来,已采取一系列有力措施逐项落实整改要求,做到“压实责任、立查立改、举一反三”。招行将继续坚持从严治行、合规经营,建设更完善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
除了招商银行
此次银保监会开出的罚单
还包括中国银行等多家金融机构
多家金融机构被罚
银保监会表示——
❏ 针对华夏银行部分理财产品信息披露不合规并使用理财资金对接本行信贷资产、出具的理财投资清单与事实不符或未全面反映真实风险等多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予以罚款9830万元,对1名责任人员予以警告并处罚款5万元,对1名责任人员予以警告处罚。
❏ 针对渤海银行投向权益类资产及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的理财产品面向一般个人客户销售、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管理不规范等多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予以罚款9720万元,对2名责任人员分别予以警告并处罚款5万元。
❏ 针对中国银行违规发放并购贷款、违规向部分已签约代发工资客户收取年费等多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合计8761.355万元,对1名责任人员予以警告处罚。
❏ 针对东亚中国向房地产开发企业发放贷款未记入房地产开发贷款科目、利用票据“卖断+买入返售+到期买断”交易模式转移规模等多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予以罚款1120万元。
值得注意的是,5月20日,银保监会通报2020年行政处罚情况披露,合计罚没22.75亿元(罚没机构21.56亿元,罚没个人1.18亿元),而此次5家银行合计3.66亿元,占去年全年罚没金额的16%。同时,银保监会在处罚上,也加大了对责任人的处罚力度:2020年,全系统处罚责任人员数量较2019年增加约30%;处罚责任人员数量与处罚机构数量的比值由2019年的1.2提高到1.4。
在银保监会发出罚单同一日
深圳银保监局也公布18张罚单
深圳银保监开出18张罚单
个人消费贷、信贷资金
流向违规成为处罚重点
在银保监会公布对前述5家银行的行政政处罚同一日,深圳银保监局公布了18张行政处罚罚单。值得关注的是,个人消费贷、信贷资金被挪用、用途不合理等情况成为深圳银保监的处罚重点。
❏ 中国建设银行深圳市分行因个人消费贷款三查不尽职,信贷资金被挪用;小微企业贷款三查不尽职,信贷资金被挪用,被罚款130万元,同时,该行林名丰作为该行“个人消费贷款三查不尽职,信贷资金被挪用”行为的直接责任人员,被罚款罚款5万元。
❏ 深圳银保监对中国银行深圳分行开出4张罚单,其中,1张指向分行,3张指向该行3位责任人。
深圳银保监指出,中行深圳分行存在个人经营性贷款三查不尽职,信贷资金被挪用;小微企业贷款三查不尽职,信贷资金被挪用;经营性物业抵押贷款用途不合理,资金被挪用于缴纳地价;经营性物业抵押贷款未有效核实贷款用途真实性,资金被挪用于房地产开发;黄金租赁业务管理不到位5项违规违法事实。而该行三位责任人均被罚款8万元。
❏ 华夏银行深圳分行因个人经营性贷款未按要求进行受托支付、发放贷款承接本行逾期贷款,延缓风险暴露、流动资金贷款发放后转入房地产开发企业等3项事实,被罚款共计100万元。
❏ 中国工商银行深圳市分行因转嫁成本、由借款人承担抵押品评估费用及贷前调查及首付资金监管不到位,合计被罚220万元。
❏ 集友银行深圳分行因贷款三查不到位致使贷款资金被挪用被罚款200万元;中信银行深圳分行因贷后管理不审慎,个人经营性贷款、个人消费贷款资金被挪用被罚款罚款80万元;平安银行信用卡中心因未对申领首张信用卡的客户进行亲访亲签,被罚款40万元;北京银行深圳分行因个人经营性贷款三查不尽职,信贷资金被挪用,被罚款80万元;民生银行深圳分行因个人经营性贷款用途审查不严,贷款资金被挪用,被罚款40万元
除此之外,还包括1家农商行及村镇行。深圳农村商业银行因个人消费贷款未严格执行受托支付,被罚款40万元。深圳龙华新华村镇银行以存单质押贷款资金用作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虚增存贷款,深圳银保监决定没收违法所得5.512073万元,并罚款5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