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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赢了!美国ITC裁定:隆基、晶科没有侵犯韩华Q-Cells专利权!】华夏能源网获悉,2020年6月3日(美国时间),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发布337-TA-1151案最终调查结果,裁定隆基股份(SH:601012)、晶科能源(NYSE:JKS)等中国光伏企业的公司产品不侵犯韩华Q-Cells专利权(专利号:US9893215号),未违反337条款,终止调查。

这意味着,埋在中国几大头部光伏企业头顶最大的雷——专利侵权案得以顺利解除。6月4日下午,晶科能源隆基股份做出官方回应。

晶科能源CEO陈康平在回应中表示:“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宣布以晶科能源未违反1930年关税法的337节规定为结论,终止对晶科能源的337调查程序,这印证了我们从始至终十分清楚的事实:我们的产品未侵犯韩华专利。从案件的开始,我们一直认为韩华提起的诉讼没有技术和法律依据,而其妨碍公司技术创新、阻拦我们发展势头的企图十分清楚。行政法官的裁决也最终证实了韩华本不应当进行这次诉讼。”

对两家公司的官方回应详情,华夏能源网摘录如下:网页链接

$晶科能源(JKS)$ $隆基股份(SH601012)$ $阳光电源(SZ3002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