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发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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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金融街论坛召开。

潘行长和易主席各自:

“结合当前经济金融形势,就学习贯彻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谈几点体会。”

中央金融工作会议指明了整体监管方向,两位监管领导则表达了具体监管思路。

摘录几条核心内容,谈谈学习体会。

①盘活存量,提高效率。

...中央金融工作会议要求,积极盘活被低效占用的金融资源,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目前,我国银行体系贷款余额超过200万亿元,社会融资规模余额超过300万亿元,过去几年,每年贷款新增20万亿元左右,社会融资规模新增30多万亿元。

盘活存量贷款、提升存量贷款使用效率、优化新增贷款投向,这三个方面对支撑经济增长同等重要。

【注】

当前金融资源面临的核心问题:

不是总量不足,而是结构不合理。

旱的旱死,涝的涝死。

谁在低效占用金融资源?

资金空转套利+城投挤出效应。

所以要:

去非银通道、控城投债务。

哪些因素影响了资金使用效率?

垒大户的路径依赖,

垒国资的考核弊病,

垒铁公鸡的能力缺陷。

所以要做好五大篇章:

即支持科技创新、民营小微、先进制造、绿色发展和普惠养老。

②地产第三只箭可能没有了。

目前,房地产相关贷款占银行贷款余额的23%,其中约80%为个人住房贷款,一直以来,在中国,我们实行非常审慎的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房地产市场调整对金融体系的外溢影响总体可控。

...引导金融机构保持房地产信贷、债券等重点融资渠道稳定,一视同仁满足不同所有制房地产企业合理融资需求。

为保障性住房等“三大工程”建设提供中长期低成本资金支持,完善住房租赁金融政策体系,推动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

【注】

房地产风险对银行影响不大,

但是对经济发展的影响较大。

对待房企要市场原则,注重公平,

对待房地产行业要构建发展新模式。

换言之:

必救房地产市场,要发展新模式。

公平对待房企,外溢金融风险可控。

③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可控。

地方政府债务有两个特点。

一是主要用于基础设施投资,一般有实物资产支持,对当地经济发展产生了较好的正外部性。

二是大部分地方政府债务主要集中于经济规模较大、经济增长较快的省份,他们有能力自行化解债务。

...金融管理部门出台相关政策,引导金融机构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与融资平台平等协商,通过展期、借新还旧、置换等方式,分类施策化解存量债务风险、严控增量债务,并建立常态化的融资平台金融债务监测机制。

必要时,中国人民银行还将对债务负担相对较重地区提供应急流动性贷款支持。

...支持地方政府通过并购重组、注入资产等方式,逐步剥离融资平台政府融资功能,转型成为不依赖政府信用、财务自主可持续的市场化企业。

【注】

信息量巨大。

(1)肯定融资平台的历史作用;

盖棺定论,整体是好的,正外部性。

(2)经济大省有能力自己化解风险;

经济大省的城投债继续市场化定价发行。

(3)共克时艰的解决思路;

平等协商,...展期、借新还旧、置换...分类施策...

(4)不允许12省市出现系统性风险;

省级不出事,但是地市县区参考(3)共克时艰。

12省市的省级平台,既有信用利差又安全可靠。

(5)以后是剥离政府信用的市场化企业。

城投化债的未来就是没有城投,短多长空。

④金融供给侧改革不会一蹴而就。

推动金融机构体系在规模、结构、区域布局上更加合理。

强化债券市场制度建设,加强金融基础设施统筹,提高债券市场市场化定价能力和市场韧性。

【注】

“推动金融机构...更加合理”这句话,表述和中央金融工作会议上的表述完全一致,没有进一步引申的内容。

意味着暂时还没有更具体的执行方案。

所以金融机构虽有忧患意识,探索转型,但也不必太焦虑,立即就要达成什么。

还是会尊重市场和行业的客观规律。

“强化债券市场...市场韧性”这句话,也没有进一步引申的内容,短安,逻辑同上。

⑤资本市场的风险有哪些?

防范风险是加强监管的主要目标,加强监管是防范风险的有效途径,二者都是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障。

从发展规律和近几年的监管实践看,资本市场风险主要有以下成因。

一是杠杆过度甚至失控。

二是创新与监管失衡。

创新是金融发展的重要动力,但违背经济金融本质规律的“伪创新”,造成金融泛化,必然酿成风险。

过去一段时期,“伪私募”、金交所、“伪金交所”各种形式“类金融”乱象频发,监管滞后,成为重要的风险源。

三是欺诈造假。

四是背信妄为。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是资产管理行业的生命线。如果不具备相应的专业和风控能力,背离责任,出问题也就在所难免。

特别是一些非持牌机构,也包括各类非法机构,搞自融自投、侵占挪用,拿别人的钱办自己的事,严重违背信义义务。

五是主体责任缺位。

资本市场健康发展需要上市公司、中介机构、投资机构、监管部门等各方归位尽责,风险爆发往往是多个环节失守。

这其中,有过度贪婪,有监管真空,有问责不够。

【注】

防风险的未来主线必然伴随着强监管。

很多“金融创新”是“伪创新”,套利的。

(1)“真私募”是类金融,但不是乱象。

“类金融”乱象包括“伪私募”、“金交所”、“伪金交所”:

但不包括“真·私募”。

“真·私募”有其合理存在价值。

(2)非持牌机构可能将面临超强监管。

“背信忘义”部分,“一些非持牌机构,也包括各类非法机构...”

认可了“持牌机构”的资产管理能力。

从事资管业务尽量回归持牌机构序列。

最主要的“非持牌机构”:

就是“类金融”的私募。

私募灵活的“风控套利”优势,

私募通畅的“旋转门变现”优势,

可能将面临超强的监管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