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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要素再迎接重大催化!财政部印发《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数据入表正式开启!】

2023年8月21日,财政部制定印发了《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该规定标志着数据入表的正式出台。

📈《规定》明确哪类资产、以何种方式入表:
1⃣无形资产:企业在持有确认为无形资产的数据资源期间,利用 数据资源对客户提供服务的,应当按照无形资产准则等规定,将无形资产的摊销金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并按照收入准则等规定确认相关收入。
2⃣存货:企业出售确认为存货的数据资源,应当按照存货准则将其成本结转为当期损益,并按照收入准则等规定确认相关收入。
3⃣ 企业出售未确认为资产的数据资源,应当按照收入准则等规定确认相关收入。

📈 列示和披露要求方面,资产负债表中新增“数据资源”科目:企业在编制资产负债表时,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并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在“存货”、“无形资产”、“开发支出”项目下增设“其中:数据资源”项目,反映资产负债表日确认为存货、无形资产的数据资源的期末账面价值,以及正在进行数据资源研究开发项目满足资本化条件的支出金额。

📈 数据入表正式落地,产业链各方价值有望得到重估。
🔺1)【数据资源持有方】持有数据资产价值有望进一步得到确认,从而实现价值重估,进一步打开数据资产融资等发展空间;
🔺 2)【数据加工使用方】及【数据交易链条】受益于产业链发展,开辟新成长曲线;建议关注数据资产入表试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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