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观察:短评——挤泡沫的时间,早就已经到了

发布于: 修改于:雪球转发:0回复:0喜欢:0

股市的疯狂只是一时的,但不是一世的,疯狂到了一定程度总归会有人出来管,这一次就是如此。以天山生物为起点,最近数个之前被热炒或是有话题的股票不是被停牌就是被移送公安机关调查处理,这样的行为应该足够让市场热到发烫的脑袋冷静下来了。

而且要注意的是,监管层此次的行动恐怕不会这么快就结束,估计后面还要有动静。


1:监管方面对重点股票是如何处理的?

 $天山生物(SZ300313)$  :对于它的话,监管层暂时没啥动静,但是考虑到最近涨幅过大,不排除会成为下一批创业板的st股。需要注意的是,创业板的st和主板以及中小板的st有所不同,这里对涨跌幅可是没有限制的。

乐视网:虽然说已经退市了,但是围绕在它身上的问题并不会因此而结束,因为它还能退到股份转让市场进行交易。根据最新消息,证监会给出的处罚决定是乐视网涉及信息披露违法以及欺诈发行,由证监会责令改正并给予警告,另外还有60万元罚款,以及单独处以募集资金5%,也就是2.4亿的罚款,而贾跃亭本人的话,他这一辈子都不能再进入A股市场了。这些消息累加起来,乐视网恐怕是永无出头之日了。

 $獐子岛(SZ002069)$  :扇贝和海参都长腿了,而且还都会跑路了,这样的问题在之前可能听着很难想象,甚至是胡说八道,但是在獐子岛身上一切皆有可能,还真就发生了。历经两年半的调查,证监会给出的结论是獐子岛财务严重造假,6月份首先对獐子岛的相关高管做出了市场禁入,而对公司本身则是罚款。截至目前,证监会的最新说法是将獐子岛的相关案件移送到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这就直接将事件的重要性提升了一个层级。

2:这些公司接下来还有什么风险?

天山生物:很明显对于这支话题股而言监管层不是没有动静,而是还没有想好怎么动而已,而它面临的民事起诉,可能正好给监管方面提供了一个由头。公司在9月11号发布公告称收到浙商银行宁波分行转来的起诉状,需为一家广告有限公司此前连本带利所欠的将近6500万元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简单来说,倘若那家广告公司还不上钱,那就要由天山生物自己来还。但问题是截至今年6月末,天山生物账上的资金余额只有1750万不到,这也就意味着它可能根本还不上,而这对于天山生物的财务而言明显是个重大的打击。

乐视网:虽然上面有说到乐视网已经退市了,而且证监会也给出了处罚,但是还有一点需要注意,贾跃亭人还在美国,他所面临的法律事宜可不仅仅是这一点而已。民事赔偿不说了,他涉及财务造假的话,那么回到中国之后,刑事问题也会够受的。

獐子岛:和乐视网一样,追究刑事责任的后果就是非常严重的法律风险,这本身就是最大的问题所在,倘若相关事件做实的话等待獐子岛的恐怕也是退市。唯一稍好的一点就是,中小板的退市相对创业板的退市可操作空间还算大一点。

3:个人观点(仅供参考)

其实按照正常的投资逻辑来说,以上这三只股票剩下的并没有什么投资价值,主要都是投机价值。乐视网现在已经是退市之后在新三板待着,而且按照创业板的相关规定,对于财务造假退市实行的是一票否决制,而且他以后也不能再回来,这相当于就是在创业板判死刑,已经算是最重的惩罚了。而张子导虽然是刚刚移送到公安机关,但是根据他此前所报出来的这些事件的细节来看,情况也不会好到哪里去。至于天山生物则是会步它们两个的后尘,虽然监管和司法都没有介入,但是考虑到现在的财务状况以及最近的炒作,个人认为想不被查都不可能,毕竟枪打出头鸟这句俗话可不是白说的。而且其实刚才在说风险的时候有一条并没有说,创业板现在实行的是20%的涨跌停,而天山生物现在是停牌中,如果相关的调查属实并且也被坐实的话,那么天山生物复牌之后需要考虑的问题就只有几个跌停了,而在20%的情况下,连续跌停的威力远远不是之前所能比的。 

总而言之一句话:以这些股票为代表的风险股票现在已经或者是正在被摔到地板上了。不过看现在的样子,地板下面还有火山。

提示:

1:本人/吾等在文章中所做出的对相关投资类别/品种等的推荐/评价等内容,均系本人/吾等在经过勤勉,尽责,中立,完整的研究分析之后所做出的符合当时情况的结论,仅代表个人当时的观点及立场,读者应在咨询身边的专业人士或进行了研究后再行决定,不能也不应将文章视为唯一的投资依据,如照此投资发生亏损或未能达到盈利目标,本人/吾等不负当然责任;

2:文章中引用的行情数据及/或新闻信息等内容均为本人/吾等从公开渠道获得,可能由于信息传输缘故与原始信息有所偏差,届时请以官方的原始信息为准,任何其他渠道所得信息仅可供参考之用。如中文信息与原始信息有歧义,同样以原始信息的语种为准,中文信息仅供参考(但是,事前已经指定按照中文信息为准的除外),因信息歧义而造成的投资损失等,本人/吾等不负当然责任;

3:文章中引用的行情数据及/或新闻信息,参考资料等在未特别注明的情况下可以且仅可用于非盈利性用途,未经原授权人许可(包括但不限于书面或电子等形式授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定义的许可)不得转作他用,本人/吾等对于不当使用该等数据及/或信息导致的任何后果不负当然责任,并保留与之相关的法律权利;

4:文章中对于相关事件/特定公司/品牌等所作的叙述和/或评价能且仅能代表本人/吾等在写作本篇文章时就当时公开可得信息所作出的独立观点及立场,可以且仅可作为参考之用,读者在阅读时应当根据当时的个人情况,自行判断其是否符合个人的投资需要,不能也不应将其视为本人/吾等对同类事件的一致性判断,本人/吾等对于由此而产生的相关赔偿诉求等不负当然责任;

5:本文采用CC BY-NC-ND 4.0进行许可,相关条款参见网页链接 。 

请注意,上述所有条款不仅限于全文,同样适用于仅使用文章一部分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