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开发性地产项目,一般在完成交房之后结算利润,但出现新的项目交易价格就需要重估项目价值。
好像投资性房地产可以按成本计量或公允价值计量,但存货要按照成本和可变现净值较低者
地是存货 不是投资性房地产 如果不是股权层面交易不能重估,是这样吗
重估的原因是万科购买了深圳国际的部分项目股权资产,按照会计规则,这个项目股权的整体价格必须按照最新交易价格估值,原来持有的万科和深高速的项目股权就要重新估值了,没有交易,土地价值即使潜在价值再高,不可能有重估的动因,请看深圳国际的公告。
我知道,但我的意思是这个不是重估。一块资产今年20亿,明年评估为30亿,这个叫重估。深国际这个情况只是按照实际售价交易而已。实际上深国际手里很多深圳的地,如果它真要重估的话,市净率还得降一半。
了解一下会计常识,地产只有在结算的时候才会体现利润的,而不是预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