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禾集团首次收到最高人民法院的败诉判决!

发布于: iPad转发:1回复:5喜欢:0

2021年7月,最高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关于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泰禾集团(SZ000732)$ 的案件,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被判败诉!

该案系上诉人文思海辉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文思海辉公司)与被上诉人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禾公司)、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以下简称泰禾北京分公司)计算机软件开发合同纠纷。

  2018年3月6日,泰禾北京分公司(甲方)与文思海辉公司(乙方)签订《协同办公平台(OA)-PC页面框架升级项目合同》,合同约定的主要内容如下:乙方根据甲方要求,完成协同办公平台(OA)-PC页面框架升级项目。文思海辉公司称:泰禾北京分公司拖欠文思海辉公司费用总计七百多万元,泰禾公司已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而本案中,泰禾拖欠了文思海辉公司软件开发服务费22500元。

  最高人民法院经审理,最终判决:泰禾北京分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文思海辉公司支付合同价款及违约金;泰禾公司对上述款项在泰禾北京分公司不能清偿的范围内承担补充责任。

  泰禾集团的诉讼量一直在增加,但是泰禾集团的案件出现在最高人民法院,还算头一次!




 


全部讨论

2021-09-30 06:13

讨论已被 经济数据首席翻译 删除

2021-09-27 08:00

最高院审理,涉案金额2万?

2021-09-27 06:01

讨论已被 经济数据首席翻译 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