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 11:06
1.目前正在从事线下广告业务,至少2年以上经验,有梯媒经验更佳。
2.在全国任意下沉城市拥有社区/商圈物业楼宇资源、广告客户、广告销售、广告售卖经验等,以快速拓展梯媒业务。
3.具备充足的启动资金和公司实力,有意愿在单一城市铺设500个以上的视频梯媒点位。
这条件看着不像是为分众准备的,目前没看到分众跟美团有成立合资公司或联合公告。分众如果有许多闲置广告位,那将来确实能通过美团提高利用率,类比到外卖就是美团是平台、加盟的是商家、投放广告的是消费者,只不过平台跟商家的地位从来就没对等过。
一起做平台的可能性目前看不见,倒是可能看到其他小广告公司与分众一起在美团的平台里相互竞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