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报告有效期为6个月,有特殊原因可以延长1个月,一般不延长。可以视为11月30日之前必出审计报告,否则就是黄了。除非重新起草基准日,想想也不可能。别说没有锚点了,11月30日就是锚点,还有不到十个交易日。
有没有可能30日之前公布报告书或草案,然后12月开股东大会,没有延期公告。我看相关的公告最早是6月30日开的董事会,以那天计算是6个月是截止到12月31日
别幻想,做收购失败对待,最多轻仓,风险极大
但规定的是协议签订日到截止日六个月
查了下,还真有这个说法,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