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地保障性住房筹建工作取得积极进展 推动条件成熟项目尽快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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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张芗逸

近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以下简称“住建部”)在吉林省长春市举办保障性住房建设、城中村改造工作专题培训班(第三期),指导督促地方有力有序有效推进保障性住房和城中村改造工作。

保障性住房的筹建和供给是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完善“保障+市场”的住房供应体系的重点工作之一。目前,各地保障性住房筹建工作已取得积极进展,多地也正在对多种保障性住房筹集方式进行积极探索。

积极筹建保障性住房

“保障性住房筹建和供应是构建房地产新发展模式的一个核心内容。”广东省城规院住房政策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员李宇嘉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与商品房相比,保障性住房价格较为低廉,更多地体现了住房的居住属性和民生属性,契合了目前年轻人、新市民等群体的住房需求。筹建和供应保障性住房能够将供给和需求有效匹配,还能通过对品质的明确规定和验收的严格规则助力打造“好房子”,从而促进房地产发展新模式的构建。

各地充分重视保障性住房筹建工作,目前,包括上海、杭州、福州、济南等多个城市已取得新进展。例如,杭州公布的《2024年住保房管局市政府民生实事项目半年度进展情况》显示,杭州全市推出保障性租赁住房9531套,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119.14%;今年1月份至6月份,福州全市筹集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7263套(间),占年度计划47.6%。

此外,还有多个城市加快了保障性住房开工建设的步伐。比如,成都市2024年首批7个保障性住房项目已全面开工;广州安居集团近日举行广州市2024年保障性住房项目集中开工活动,当前,广州安居集团正加快推进13个保障性住房项目,其中包括5个新开工建设项目。

多渠道筹集房源

除了加快保障性住房项目开工建设,各地也开始通过收购已建成存量商品房等方式来达成保障性住房的筹集目标。

例如,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提到,今年以来,河北省优化保障性租赁住房筹集方式,将存量商品房作为重要筹集渠道,鼓励通过既有房屋改建、改造等方式筹集房源,推动企业和园区建设宿舍型保租房。

ICCRA住房租赁产业研究院院长赵然对记者表示,通过商品房收储、存量盘活的方式筹集保障性住房房源,可以有效利用现有资源,提高土地和房产的使用效率,在增加保障性住房供给的同时也能减少浪费。

根据中指研究院监测,今年二季度以来,广州、武汉等地鼓励收购符合条件的存量房源用作保障性住房,部分城市发布征集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的公告,由国有企业征集已建成未出售的商品住房用作保障性住房。

当前,已有城市在前期实践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保障性住房“以购代建”范围。例如,7月9日,昆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在昆明市全市范围内征集商品住房用作保障性住房的公告》,在5月27日昆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的《关于征集商品住房用作保障性住房的公告》基础上,将房源征集范围扩大到全市。

“收购已建成存量商品房一方面能够缩短保障性住房建设周期,另一方面能够消化商品房的库存。”李宇嘉表示,收购对象需要严格限定为已建成存量商品房,同时在收购时需要对面积、户型及周边配套进行充分考察,确保其匹配新市民等目标群体的需求,做到“收”与“供”的有效结合。

赵然表示,各地在收购前需要做好对有效需求的摸底工作,了解市场需求,避免资源浪费和供需失衡。通过对现有民宅租住情况的摸排,了解不同户型的实际需求,从而达到合理定量、定价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