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寿寿险公司推进人寿保险与长期护理保险责任转换业务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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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苏向杲

2023年3月份,原银保监会发布《关于开展人寿保险与长期护理保险责任转换业务试点的通知》,转换业务试点自2023年5月1日起开展,试点期限暂定为两年。截至目前,正式试点已经两个月有余,头部寿险公司试点进展如何?

7月10日,记者从中国人寿寿险公司获悉,该公司积极推进人寿保险与长期护理保险责任转换业务落地。

目前,中国人寿寿险公司已全面启动“寿险转长护”试点工作。该公司首批纳入保单贴现转换业务试点的适用人寿保险产品为“祥瑞终身保险”“祥瑞还本终身保险”和“国寿福终身寿险(2021版)”。三款产品的条款、所适用的责任转换方法、护理贴现金额计算方法、护理贴现金额表等信息可通过该公司官方网站“人寿保险与长期护理保险责任转换”栏目查询。

实施转换业务,需要满足哪些条件?中国人寿寿险公司有如下约定:合同生效满2个保单年度后的首个年生效对应日起,被保险人于年满十八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起罹患21种特定疾病并因该特定疾病满足该特定疾病所对应的护理状态要求,或者因意外伤害达到《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及代码》(JR/T0083—2013)第1至3级伤残,或者长期护理失能等级达到《长期护理失能等级评估标准(试行)》的3级(重度失能I级)、4级(重度失能Ⅱ级)或5级(重度失能Ⅲ级)。

根据监管规定,在产品范围方面,人身保险公司使用保单贴现法开展转换业务时,应选取申请办理转换业务时未附加其他人身保险产品的个人普通型定期寿险和终身寿险保单,且保单合同生效时间超过2年;在人群范围方面,使用保单贴现法进行保险责任转换时,被保险人年龄应满18周岁;在判定条件方面,被保险人进入约定护理状态的判定条件是其罹患10种特定疾病,或者因意外伤害达到《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及代码》(JR/T 0083-2013)第1至3级伤残。

中国人寿寿险公司介绍,该公司在10种特定疾病的基础上扩展至21种特定疾病,并将被保险人进入约定护理状态判定条件扩展至长期护理失能等级达到《长期护理失能等级评估标准(试行)》的3至5级,以更好地为客户提供保障。

(编辑 张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