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事项未及时披露 上实发展收到监管警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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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谢岚 见习记者 孙文青12月27日,上海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实发展”)公告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出具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以下简称“《决定书》”)。《决定书》显示,上实发展存在未及时披露重大事项、未及时披露订立重大合同以及虛增营业收入及营业利润的违规行为。具体来看,上实发展曾于2022年1月12日发布临时公告披露,截至2021年12月31日,控股子公司上海上实龙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