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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一审判决乐视网等赔偿投资者损失,后续投资者还可索赔

2023年9月21日晚,北京金融法院提示乐视网投资者以及相关代理人,已对投资者诉乐视网等主体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作出判决,此次判决共计涉及2496名原告投资者。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许峰律师提示,除了此次判决涉及的案件,尚有不少案件已经提交北京金融法院并获得立案,还在等待法院的下一步安排,乐视网投资者索赔案还在诉讼时效内,律师团队还在继续推进后续案件的立案工作,还在继续接受其他投资者的索赔委托。

判决书显示,一审判决主要内容如下:

一、被告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投资者支付投资差额损失、佣金、印花税等赔偿款共计2,039,838,009.17元;

二、被告贾跃亭就原告投资者的损失与被告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三、被告贾跃民、吴孟、刘弘就相应日期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各在2%的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四、被告吉晓庆、张特、赵凯、邓伟、张旻翚、谭殊就相应日期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各在0.5%的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五、被告曹彬、朱宁、沈艳芳就相应日期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各在0.05%的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六、被告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就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10%的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七、被告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和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共同就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1.5%的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八、被告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北京)有限公司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共同就相应日期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1%的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九、被告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相应日期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0.5%的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十、驳回原告投资者的其他诉讼请求。

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主任许峰律师认为,相关判决的内容以及结果表述应该以判决书原文为准,目前初步来看,针对乐视网以及贾跃亭部分的判决,总体上还是不错的,相信大部分投资者是能够接受的,但针对中介机构中证券公司以及会计师事务所的判决以及董监高部分的判决,可能连带责任比例过低,尤其部分中介机构没有被判决担责,这是值得商榷的,从初步了解的情况来看,部分投资者可能存在不服的问题,不排除会提起上诉。

许峰律师提示,参考此次判决,在2017年7月11日之前买入乐视网股票,并且在2017年7月11日后卖出或持有股票的投资者,目前还可发起索赔,请投资者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