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明真相的韭菜馅 的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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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是巴菲特模式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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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
在条款设计上,我也参考了早期老巴私募条款。
在扣除年化 6% 的收益之后,再收取收益分成。

能给6%的确实凤毛麟角,巴菲特刚开始是保证不亏本,亏了他自己承担,后来它把这一条去掉了。

是晚生我孤陋寡闻了

我觉得6个点以上,基金经理拿40-50%的收益分成都是应该的

我觉得这是应该的,
资金是有成本的,
客户本身冒了一定风险,
在实现盈利后,
理应扣除资金成本。
我估计,老巴当年也是这么考虑的。

能这么干的人很少了,华人里面之前只听到李录是这么干的,没想到您也是一个

对啊,但是你看看大多数基金,钱投进去,管理费先扣除了,100万,变成96万起步资金, 关键这几年还能把你亏成渣渣辉!

那就不暴露基金呗[大笑]。
其次,
在以往帖子里也多次声明:
作者及管理的基金长期持有腾讯,
所发表言论,
仅代表个人观点,
不构成投资建议。
另外,因为长期持有,
也极少交易。
所以综合来看,没有内幕交易、也不涉及操纵市场、也没有误导投资者、也做了风险揭示,
基本是无害的[大笑][大笑][大笑]

这么做确实不易。
您想,
长期获得 10% 回报的基金经理,
已经凤毛麟角。
如果,
扣除 6% 的年化收益,
则只剩下 4% 的年化收益可以分配,
也即是只能分配到 4%*20%=0.008=0.8%。
看出来了吗?
即便做到凤毛麟角的一个水平,
也只能每年分得 0.8% 的投资回报。
也就是说,除非你天赋异禀,
否则这个模式下,
只是给持有人打个小工。
因为,毕竟券商几次交易费用也要 0.8%。

什么都没看见,以后还当你是个大散[斜眼][斜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