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曙光(SH600303)$ 来理性讨论下 按照法院拍卖的中止事由:因为股票停牌,被执行人、利害关系人提出执行异议 13号已复牌 中止拍卖的事由13号已消除 如果需要继续拍卖 应在5日内恢复 这个5天不管是工作日还是自然日 是不是最迟周三前也应该有公告 但是如果不需要拍卖或者暂时没有定论说要继续拍卖的 那就要一直拖下去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