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世茂服务跟其他物业相比的特异性是?没太明白
最终看大股东利益是否和少数股东利益一致,能挪用侵占的大股东会顾及中小的利益吗,持怀疑态度
除非我们发现世茂的一致行动人确实在以个人名字扫货
如果这个逻辑成立,那么是不是可以认为其他一部分物业也要私有化了,因为您说的这些没什么特异性,雅生活 合景 旭辉都也是这样
另外不用算外拓和增值服务,按现在悲观盈利预测未来年均净流入6亿的现金的公司,就算企业账面价值为0,难道8亿港币不值吗
有,账面没现金不代表资产没价值,世茂的浙大新宇金沙田还是值钱的,另外也有品牌价值
如果已经挪用的情况下,还有私有化的必要么
私有化最符合大股东利益,比挪用还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