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黔源电力侵占小股东利益的非公开增发(投诉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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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证监会领导:

我是黔源电力的一名小股东,响应国家号召,坚持价值投资,因看好黔源电力的价值买入持有。公司在2019年11月21日发布《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向大股东华电集团定向低价增发股票。关于增发目的,公司预案冕堂皇地宣称,“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拟全部用于偿还金融机构贷款,旨在响应国家“去杠杆”政策号召,增强公司资本实力,降低资产负债率,减少财务费用,改善公司财务状况,提高公司抗风险能力,进而更好地应对水电行业的风险,提升盈利能力与经营稳健性,实现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事实果真如此吗,稍加分析就能判断,这不过是大股东华电集团利用控股优势,对小股东进行赤裸裸的抢劫。原因如下:

1、黔源电力的增发完全没有必要。

从现金流来说,黔源电力完全没有增发的必要。

黔源电力是纯水电企业,资本开支已经完成,每年产生巨额现金流。2015年、2016年、2017年、2018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净额分别是21.84亿、19.72亿、15.84亿、18.18亿。本次增发6.8亿,只要多等几个月,公司就可以自我产生这点现金流,完全没有经营风险。

从负债率来说,黔源电力完全没有增发的必要。

黔源电力合并报表的负债率仅为68.5%,华电集团自己负债率高达77%,他不去考虑自己的负债率,却替68.5%的经营良好、现金流越来越好的黔源电力担忧负债率问题,是不是令人困惑。

特别是,黔源电力的负债率(合并报表)从2013年的80.3%一路下降至目前的68.5%,这充分体现了黔源电力自身的现金流足以偿还债务、降低负债率,根本不需要增发。2013年80.3%的负债率都安全无恙的过来了,在目前低利率环境下,68.5%的负债率有必要增发吗?!

尤其需要指出的是,黔源电力母公司的负债率仅为25.5%,其中总负债才8.3亿,长期借款才不到1个亿,短期负债3.4亿。而《增发预案》声称,“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金额不超过人民币68,000.00万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偿还金融机构贷款”。黔源电力合并报表的负债,其负债主体根本不是母公司,而是下面的合资子公司,根据2018年年报,北源公司8亿负债,北盘江公司90亿负债,西源公司12亿负债,三个子公司合计110亿。显然,母公司不需要这6.8亿用于还债,难道这6.8亿是用于偿还子公司北盘江公司的债务吗,而黔源电力仅持有北盘江51%的股份,若如此,对黔源电力中小投资者公平吗?!

更加令人遗憾的是:公司为了论证增发的必要性,在《增发预案》中公然数据造假。在非公开发行预案第21页对于负债水平的描述中,用合并报表的负债除以归母权益(分子包含少数股东负债,而分母不包含少数股东权益),从而得出带息负债过高的结论,企图混淆视听、蒙混过关。

当然,公司可以反驳说,我们对其他公司采用同一口径计算呀,这样对比是公平的呀。下面我把数据罗列出来,且看真实结果究竟是什么。

从上表可以看到,由于黔源电力少数股东权益占比很高,因此两种计算结果差异很大,其他三家的少数股东权益占比很小,因而两种结算结果相差无几。很显然,《增发预案》玩了一个花招,通过错误的统计口径来论证黔源电力负债率高;如果我们使用正确的口径,“带息负债比”仅为1.9681,与桂冠电力华能水电高不了多少。

2、黔源电力价值凸显,散户利益不容大股东肆意侵占

长期关注黔源电力的投资者都很清楚,黔源电力经过10年持续投入建设,已经进入收获期。目前公司的大额资本开支已经没有,而水电行业的性质决定了黔源电力将是财源滚滚的印钞机、现金牛。我们比较一下长江电力和黔源电力。

黔源电力市盈率仅为11.9,长江电力达到了17.5,黔源电力每股权益发电量远远高于长江电力的每股发电量(注意:长江电力没有按权益折算);黔源电力的每股收益+每股权益折旧远高于长江电力(注意:长江电力没有按权益折算)。

很明显,本次增发真正目的是:华电集团利用相对控股地位低价增发,扩大持股比例,攫取更多利益,与民争利,侵占小股东利益。

为了使增发预案通过,公司还假惺惺的制定《未来三年(2019年-2021年)股东回报规划》,提出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四十”,殊不知黔源电力近5年的平均分红率在41%。

三、总结:

黔源电力的增发完全没有必要,公司已经进入了收获期,本次增发就是大股东利用自身地位来摘桃子,侵占小股东利益。

大股东如果看好公司,完全可以到二级市场买,比如长江电力就是在二级市场买入1516.98万股黔源电力;或向水井坊学习,在二级市场溢价邀约收购,好的不学,却偏和散户争利,实在令人愤怒。

黔源电力向大股东定向增发违反了《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的规定:

《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第五条规定,保荐人、上市公司选择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和确定发行价格,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原则,体现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最大利益。

现在这个定增方案,并不改变上市公司经营实质,摊薄了每股收益,只是让大股东低价拿到廉价股权,显然不符合全体股东最大利益化原则。

本次非公开增发连基本原则都违背,恳请证监会认真审查本次非公开增发,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为营造诚实信用的上市公司环境、改善上市公司公司治理树立标杆、做出引领!

$黔源电力(SZ002039)$ $长江电力(SH600900)$

@超级鹿鼎公 @小小辛巴 @山行 @丹书铁券

精彩讨论

驾车去西藏2019-11-22 15:46

向中纪委举报,华电领导层完全违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与民争利,侵犯人民利益!

满大街捡烟蒂2019-11-22 15:26

好!说得太好了!
再增加一条:黔源电力向大股东定向增发违反《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的规定:
《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第五条规定,保荐人、上市公司选择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和确定发行价格,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原则,体现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最大利益。
现在这个定增方案,摊薄了每股收益,显然不符合全体股东最大利益化原则。这种定增连基本原则都违背的方案,希望证监会进行制止这种损害中小股东权益的行为。

超级鹿鼎公2019-11-22 18:10

我要盗用下你的文章,去微博发给媒体和证监会,OK?

喜欢奔跑2019-11-22 16:02

邮件,举报信,证监会网站举报都撸了一遍!

复利的诱惑2019-11-22 15: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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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讨论

2019-11-22 15:46

向中纪委举报,华电领导层完全违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与民争利,侵犯人民利益!

2019-11-22 15:26

好!说得太好了!
再增加一条:黔源电力向大股东定向增发违反《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的规定:
《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第五条规定,保荐人、上市公司选择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和确定发行价格,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原则,体现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最大利益。
现在这个定增方案,摊薄了每股收益,显然不符合全体股东最大利益化原则。这种定增连基本原则都违背的方案,希望证监会进行制止这种损害中小股东权益的行为。

2019-11-22 18:10

我要盗用下你的文章,去微博发给媒体和证监会,OK?

2019-11-22 16:02

邮件,举报信,证监会网站举报都撸了一遍!

2019-11-22 15: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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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1-22 15:01

文采飞扬。记得12月12日交易软件中网络投票,对该议案投反对票

2019-11-22 15:51

这个散户水平高,有理有据有节。

2019-11-22 17:27

已举报,证监会地址:网页链接

2019-11-26 13:43

信件举报

2019-11-22 18:10

写的真好,就是一份干货满满的研报。
小股东齐心协力一起否决定增,让更多的投资者知道黔源电力的价值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