哲学14-霍布斯:哲学排除神学、机械唯物论、实体与偶性、感觉与推理、利维坦、君权神授、绝对君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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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17世纪是英国政治剧烈动荡的时代,从1534年,亨利八世因为离婚案与罗马天主教皇闹翻,颁布政教合一的《至尊法案》,到1689年,辉格党和部分托利党人从荷兰接回来威廉和玛丽,通过了限制君主权力的《权利法案》,整个英国资产阶级革命经历了长达155年之久,就这样,英国成为了继荷兰之后第二个完成资产阶级革命的国家。

为什么资产阶级革命会发生在西欧这两个“边陲小国”?我想最根本原因还是地理因素。一方面,这两个国家距离天主教的政治中心罗马超过1500公里,交通不便,语言不通,信仰传到这里已经有点不适应当地的生存环境了,因此我们看到经院哲学后期最重要的三位哲学家罗吉尔·培根、司各脱、奥卡姆都是英国人,宗教改革两位重要人物马丁·路德和加尔文都生活在阿尔卑斯山以北,三十年战争闹得最凶的荷兰、丹麦、瑞士都在西欧或北欧,同样的道理也可以理解我们孙中山闹革命为什么首先在广州和武昌,革命更容易从远离政治中心的边缘地带开始。另一方面,英国和荷兰都是海滨小国,他们的农业和自然资源不像大平原国家那么发达,要想生存就要和其他文明进行交易,因此他们的商业启蒙得比较早,孕育了重商主义和资产阶级,而资产阶级的壮大需要对私有财产进行保护,要想保护私有财产就得限制国王的权利,这就逐步形成了英国“王在法下”的观念传统。

在这155年间,英国的贵族、资产阶级、国王、教会等多方势力谁也没有完全压倒谁,这就给思想的发展留出了大胆的创新空间,霍布斯(1588-1679)正是生活在这个时代,他提出的“哲学排除神学”和“君权民授”都是那个时代非常大胆的假设,霍布斯主义在当时几乎成了“无神论”的代名词。

我为什么先介绍笛卡尔再介绍霍布斯?按照大多数哲学老师的顺序,都是先讲培根、霍布斯、洛克三位早期的经验论思想家,然后再讲笛卡尔、斯宾诺莎、莱布尼茨三位唯理论思想家,最后再回到贝克莱、休谟两位晚期经验论思想家,这样做的目的是保持思想的连续性。而我认为,霍布斯和洛克有很多批判笛卡尔的地方,如果我们不知道笛卡尔是什么,那我们怎么会知道他们在批判什么?因此我想从时间线来叙述才更方便理解,虽然这么做有些曲折,但这正是哲学的魅力所在。


哲学排除神学

霍布斯认为,宗教归宗教,哲学归哲学。哲学不研究上帝和形而上的东西,只研究两类对象:一类是自然的物体(自然哲学),另一类是人的意志和契约组成的物体(国家)。因此他分别写了两本书来分别描述这两类物体:《论物体》和《利维坦》。《论物体》里霍布斯用机械唯物论和经验论来否定上帝是运动的第一因,《利维坦》里他用“君权民授”来替代“君权神授”。总体上来讲,霍布斯的思想是成体系的。


机械唯物论

在《论物体》里,霍布斯对物体下了一个定义:“物体是不依赖于我们思想的东西,它与空间的某个部份相结合或具有同样的广袤(广延)。”简单来说,就是物体都有体积,都占有一定的空间。基于这个定义,霍布斯对运动的表述体现了机械唯物主义的本体论观点:物体的运动就是放弃了一个位置去到了另一个位置。

这种对运动的理解和以往的哲学家是不一样的:亚里士多德认为运动有四因(形式因、质料因、动力因、目的因),培根认为运动有很多种形式,笛卡尔认为上帝创造了世界万物运动的规律。虽然今天我们看起来霍布斯的观点并没有比前人高明,但它却代表了那个时代的英国人对运动的普遍理解,同时,我认为这种化繁入简的方式是有利于科学技术发展的,举个例子,如果我设计一块钟表,我只需要按照简单的机械运动原理设计就好了,宏观物理的广义相对论和微观物理的量子测不准原理和我没什么太大关系,因此我们不能用今天的眼光去评价那个时代的观念,那个时代是宗教氛围很浓厚的时代,如果当时没有这种化繁为简的机械唯物论,人们很可能还困在经院哲学的繁复论证里面,可能就没有牛顿和瓦特什么事了。


实体与偶性

前面其实我们已经提到了霍布斯对实体的定义,他认为的实体就是比较简单的物体,他不依赖于人的意志存在。拿一个苹果举例,苹果只是一个机械的、占有一定空间的物体,至于苹果是怎么产生的,它变化的目的是什么,这些都不是霍布斯关注的重点。

他认为实体都具有一些偶性,什么是偶性呢?亚里士多德说过,偶性是依赖于某个实体而不能单独存在的一些性质,比如说苹果是红的、香的,那么红的、香的就是苹果的偶性,如果苹果这个实体不存在了,那么这些偶性也都不存在了。霍布斯发展了亚里士多德关于偶性的理论,在亚里士多德那个年代还没有“广延”的概念,霍布斯认为“广延性”是物体最重要的偶性,他与颜色、香味这些偶性不同,他不是可有可无的,而是与物体共存亡的,比如说,如果苹果是红的可以被染成黑的,但是苹果一旦体积消失,他就不存在了。霍布斯把偶性分为了广延和其他次要的偶性(颜色、香味等),影响了后来的洛克。


感觉与推理

那么霍布斯的认识论是怎么样的呢?霍布斯继承了培根的经验论思想,批判了笛卡尔的唯理论。霍布斯认为,哲学研究的对象是物体,那么人对物体的认识全部都来自于感觉之后形成的经验。他批判了笛卡尔的“天赋观念”,他认为没有什么观念是与生俱来的,所谓上帝、天使、魔鬼这些东西都是我们从日常生活中看到某些东西之后推理的来的。

他认为理性的认识分三个阶段:

1、我们根据感觉对事物形成经验,进而归纳出概念。

2、两个概念之间的关系可以推理。

3、推理和推理之间可以不断总结出新的科学知识。

我们可以注意到,霍布斯的这种方法论或认识论既用到了归纳法,也用到了演绎法,不是单纯地重视感觉,而是同时重视理性,不过他自己可能还没意识到这个问题,他批判笛卡尔的同时,自己却很重视先天的感觉和理性,这其实是和培根一样的问题,经验论与唯物主义之间有着深刻矛盾的问题。

当然,即便如此,我们也必须要承认霍布斯提出的机械唯物论和实体广延性,是对感觉和经验的深化,进而影响了洛克、牛顿等同时代的思想家。


《利维坦》、君权民授、绝对君权

说完了霍布斯的自然哲学,再说说他的政治学,我们先简单回顾一下政治学发展的历程:古希腊的政治学以柏拉图的《理想国》为启蒙、以亚里士多德的《政治学》为开端,探讨了不同政体的产生方式和统治方式。到中世纪,政治学基本转向“神权凌驾于世俗权力之上”的论证,比如奥古斯丁的“上帝之城”和阿奎纳的“教权高于君权”。文艺复兴时期,马基雅维利提出了《君主论》,使政治学成为独立的学科。

霍布斯继承了马基雅维利“绝对君权”的思想,认为君主为了维持和平可以不惜手段,“利维坦”就是传说中的一种海底猛兽,它象征着国家这个强大的暴力机器,但是霍布斯比马基雅维利进步的地方在于,他明确地提出了“君权民授”,这比当时的主流观念“君权神授”有着巨大的进步。

霍布斯认为,人在自然状态下都有两种基本的情绪:激情和恐惧。人为了让自己免于恐惧,必须通过社会契约让渡出一部份权力给君主,从而获得保护与安全。这是对自然法、社会契约论、君权民授的简单解释,但是,他这种朴素的社会契约论没有讲清楚什么权力可以让渡,什么权力不能让渡,这个问题到“洛克底线”那里慢慢深化。

“君权民授”的思想自然得不到国王和王党的支持,“绝对君权”又让资产阶级没有安全感,霍布斯在不断更迭的政府中始终找不到自己位置,反倒是议会军领袖克伦威尔当起独裁者之后,在霍布斯这里找到了理论支撑,然而随着克伦威尔独裁了没几年就去世了,霍布斯又开始遭到迫害。


最后总结一下,霍布斯提出了“哲学排除神学”的大胆观点,成为了无神论的代表,他认为哲学分为两种:研究物体的自然哲学和研究国家的公民哲学。他在自然哲学上发展了经验论,批判笛卡尔的唯理论,是培根和洛克之间的过渡人物,代表了那个时代英国学者的普遍认识;他在政治哲学上提出了社会契约论、君权民授,影响了后来的一大批等政治思想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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