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19亿实际是可转债转的,选择的主动权在债权人手里,宏桥实际是被动接受。
转股了,债券就没了啊
可转债注销了吗?
香港的有点复杂,简单说就是大股东开始先垫付给了债权人,然后再配售给大股东。实际上就是可转债转了3亿股。
什么意思,可转债为何需要再配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