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翻倍我不走 的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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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迎探讨。我也有几点说明,第一,我看好内容端,不是仅指电影制作,电视剧制作等内容制作,内容制作失败的风险不可规避只可分散,我同意你的观点。更准确的说,我看好的是ip平台型企业。因为制作的风险转嫁,通过授权或合作开发,只要有一个ip开发成功就是成功,如美国漫威。国内企业我文中也提过。第二,院线作为电影的渠道,我同意你的观点,主要是有确定性增长预期。同时万达在文化产业是全产业链布局,能有效分散风险,我也是认同的。只是市值大了,对我个人来说没什么吸引力。第三,关于发行,我承认发行是重要的,但是和ip比起来,就显得没那么重要。在我个人心中还是有优先级之分的。好ip、好内容和发行之间的依存度,我个人还是倾向于前者地位更超然。如三体,哈利波特等,好作品不愁渠道。当然,个人浅见,求同存异。[大笑] 欢迎有深度的交流[赞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