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藤摸葫芦:回复@张子娴:满二年未动工开发的,可以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但是,因不可抗力或者政府、政府有关部门的行为或者动工开发必需的前期工作造成动工开发迟延的除外。龙湖养马岛和玉溪的两块地都可以适用特例条款的。
2010年拿的地,而且还是三四线城市的郊区,全计提了也就10亿的级别,更别说十多年地价放在现在早就不是当初的水平了,龙湖在这两个项目之后就坚持在一线以外城市核心区拿地了,这两块地现在对龙湖就是个蚊子腿而已,空头动不动就拿这个说事,真是可笑。
$龙湖集团(009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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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龙湖就开始尝试旅游地产,16年三部委才发步培育特色小镇的通知,龙湖也算是领先时代了,多亏当年抚仙湖项目被政府叫停了,不然龙湖可能会沿着错误的路线越走越远,如今烟台和玉溪项目已经在土储表上呆了14年了,到处搞旅游地产的恒大已经翘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