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函、问询函、警示函、监管函、立案调查的主要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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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函、问询函、警示函、监管函、立案调查:
其中关注函、问询函、监管函一般是交易所发的,警示函是地方证监局发的,立案调查是指证监会发《立案告知书》
1)关注函:相对最缓和,通常表示交易所对上市公司某一事项的关注,希望上市公司就相关问题做出答复与补充说明,通常用于对公司的信息披露进行常规的关注和询问,是一种常规的提醒手段,不一定意味着上市公司违规。一般起到提示督促作用,提醒公司规范运作、认真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另外有的公司如果被证监会警示了,交易所也会跟进发个关注函。总之,关注函是最基础的提醒督促
2)问询函:主要是交易所发现了一些疑问,需要公司针对性的做重点说明,包括重组、并购以及财报中的相关问题。这种类型是最普遍的,主要是看内容,如果有些公司本身就有造假嫌疑,或者说有比较大的风险的,那大概率要小心一些。尤其是那些本身有问题且不配合的公司很有可能就ST了。当然,短期里面大家喜欢照本宣科,有些公司因为被问了,然后被ST了,所以看到只要类似的问题都会疯狂出逃。如果常态化之后,可能大家也就没那么敏感了。
3)警示函:说明存在违规问题,要求责令改正。这个要看情况,有一些是违规减持,相对问题比较小,有些信披的问题,除非涉嫌内幕交易不然相对也还好。整体来说风险没那么大,但还是要看具体情况。
交易所在出具问询函时,会要求上市公司在指定日前作出答复,如果上市公司在规定的回复时间内未对问询函做出有效披露回应,也没有向交易所申请延期,那么将会被出具警示函
4)监管函:监管函属于监管级别较高的函件,属于行政警示的一种形式,收到警示函一般意味着上市公司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情节较为严重。违规行为可能包括关联交易、敏感期交易股票、未按承诺事项履行、超比例增持或减持未披露、未及时召开股东大会审议继续停牌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募集资金使用违规、泄露公司未公开重大信息等。
监管函主要是对上市公司违规行为的认定、公开和警示
5)立案调查:立案调查是监管机构对上市公司或相关责任人涉嫌严重违法违规的行为进行正式调查的程序,是最严厉的监管手段。一旦启动立案调查,意味着监管机构已经掌握了一定的证据,需要通过正式的法律程序来进一步查证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