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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教国际控股(01765)$ 以下为债权人团体针对公司4月14日公告做出的公开声明,从各公开媒体处获得。

国际债券持有人特别团体(“持有人特别团体”) 针对希教国际控股(1765.HK)“有关清盘呈请的补充公告”的回复 【香港,2024 年 4 月 17 日】:希教国际控股(1765.HK,下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4 日 在香港交易所发布“有关清盘呈请的补充公告”,这是自公司 2024 年 3 月 28 日就清盘呈请发表 公告以来,持有人特别团体首次获悉公司的情况。与公司此前发表的公告一样,我们认为这份最 新公告延续了公司一贯虚假且自利的论调,声称公司无法获取任何资源来偿还美元债券,但美元 债券的违约并不会对公司的境内业务造成影响。显而易见,事实情况恰好相反,公司的蓄意违约 将与境内所有的利益方息息相关。

在持有人特别团体看来,此份公告仅仅是公司的故技重施。实际上:

 公司没有为履行债务而制定任何计划

 公司没有与债权人开展任何沟通或作出过任何努力

 公司所谓的与发起清盘呈请的离岸债权人的协商,更是其向市场作出的误导性声明

在此,我们必须澄清,自债权人提交清盘呈请以来,公司从未和发出清盘呈请的持有人特别团体 进行过任何沟通。

公司的最新公告显示,其提出的“就偿付相关债券制定初步计划”中包括调整债券期限和票面利 率,然而公告中却对于当前债券利率为零的事实避而不谈。公司的此计划显然不是解决问题的可 行手段,而是逃避责任的一种方式。尽管我们欢迎公司为债券再融资作出努力,但实际上,公司 此前不仅没有拓宽离岸融资渠道,反而在美元债券违约之前提前偿还了 2025 年才到期的离岸银团 贷款。因此,我们严重怀疑公司所声称的这些努力的诚意,尤其是其在蓄意违约行为发生一个月 后才提出这些计划,而非提前寻求解决方案以避免违约,这进一步加深了我们的疑虑。

当一家正常运转的公司将其还款义务视为可有可无的选择时,这在广大的离岸市场上开创了一个 破坏性的先例,这种行为不符合为债权人最佳利益而进行“合理”交易的原则。我们在此提醒公 司董事会,公司拒绝履行还款义务(未在 3 月 2 日之前的任何公开声明或财报中作出合理的解释 或通知)的行为,直接将离岸上市公司推向了破产边缘,在此情形下,董事会对债权人负有比对 其他利益相关方更重大的忠实勤勉义务,并将公司置于真正被清盘的风险之下。

我们敦促董事会,在公司美元债券履约问题上,摒弃这种有害无信的处理方法,立即制定可信、 明确且可验证的债务偿还计划,并与债权人开展严肃正式的沟通,切实履行忠实勤勉义务。基于 此,董事才能够真正通过实际行动“维持公司所有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平衡”,避免公司被清盘。

全部讨论

04-17 12:11

从文字和语气来看应该是大陆人

04-17 15:24

大佬,这是哪里看到的呀?我怎么找不到咯?

04-17 13:30

这应该是律师写的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