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氏在道义上已破产,某杉股票跌的稀里哗啦,下流的股价已反映投资者对佢的鄙视。
利益相关:持有
截图资料来源于巨潮公告。
1: 宁波炬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11月2日签订协议,转让价格为11.195元。
2017 年 1 月 12 日,宁波炬泰分别与秦丽婧、谭久刚及田刚签署《关于购买
锦州新华龙钼业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份之股份购买协议》,转让价格均为11.195元,占总股本的5.99+5.26+3.42%(截图省略)
转让完成后进行过几轮增持:
4月5日增持增持0.88%(当日最低最高价10.01-10.74)
5月11日增持0.0178%(当日最低最高价9.9-10.53)
5月10日至8月25日增持3.45%(期间最低最高价9.95-16.51)
8月26日至11月9日增持1%(期间最低最高价14.39-15.89)
2: 华信万达,陕国投
2017年3月30日签订协议,转让价格为11.21元。
3: 上海钢石
2020年8月陕国投将股份转让给上海钢石,转让价格为7.39元。(割肉转让?)
PS:传上海钢石与郑永刚存在一致行动人关系:
“几个月前,有众多媒体发文质疑:杉杉控股有限公司(简称“杉杉控股”)涉嫌通过关联方上海钢石股权投资有限公司(简称“上海钢石”)受让吉翔股份股权,并故意隐瞒杉杉系与上海钢石之间的关联关系,通过虚假信息披露,逃避全面要约收购责任。
一时间,市场和舆论一片哗然。杉杉系及其实控人郑永刚与上海钢石究竟是什么关系?两者之间复杂频繁“股权互转“和”流水转账“又是怎么做到的?
随即, 证监会向吉翔股份发出监管工作函,要求吉翔股份对媒体报道做出说明。9月30日,吉翔股份发布了给证监会的回函公告 ,对媒体报道的杉杉系和上海钢石之间“股权互转”、“高管重叠”、“流水转账”等系列质疑全面说“不”,并声称:杉杉系和上海钢石之间不存在一致行动人关系。
然而,在市场分析人士看来:这是一份貌似全面详细,实则避重就轻、继续对外界和投资人隐瞒事实和真相的公告,并不能让市场和投资人信服。而且在这份公告的最后,作为杉杉系实控人的郑永刚尽管百般撇清自己与上海钢石之间存在的实际控制和一致行动人关系,但还是露出了“狐狸的尾巴”。
这就是: 上海钢石与杉杉控股共同确认,上海钢石的实际控制人吴军辉的配偶吴海霞为杉杉控股实际控制人郑永刚的外甥女。 只不过,郑永刚、吴军辉二人的这种舅婿关系不在现有《民法典》和《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所列的亲属和近亲属关系之列。 ”
加上17年至今5年多的资金成本,大家可以对前三大股东的成本做一个简单的估算。
个人认为老郑这一波左手倒右手的骚操作肯定是要把市值做起来的。长期来看吉翔还是值得期待的。
关于收购永衫锂业的分析可看大佬的吉翔股份系列:吉翔股份系列四:吉翔股份与天华超净的对比研究,原来是完美照抄作业!
在股价下行期间希望大家不要被各种马后炮“老师”们影响,对吉翔进行更全面的跟踪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