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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tybvcffbb: 《深圳证券交易所转融通证券出借交易实施办法(试行)》(2023年修订)第十八条
第十八条 战略投资者在承诺持有期限内,可以按本办法规定向借入人出借获配股票,该部分股票出借后,按照无限售流通股管理。借出期限届满后,借入人应当将借入的股票返还给战略投资者。该部分股票归还后,继续按战略投资者配售获得的在承诺持有期限内的股票管理。
《上海证券交易所转融通证券出借交易实施办法(试行)》(2023年修订)第二十、二十一、二十二条
第二十条 可参与证券出借的证券类型包括:
(一)无限售流通股;
(二)参与注册制下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战略配售的投资者(以下简称战略投资者)配售获得的在承诺的持有期限内的股票;
(三)符合规定的其他证券。
战略投资者在承诺的持有期限内,不得通过与转融券借入人、与其他主体合谋等方式,锁定配售股票收益、实施利益输送或者谋取其他不当利益。
第二十一条 战略投资者在承诺的持有期限内,可以按本办法规定向借入人出借获配股票,该部分股票出借后,按照无限售流通股管理。借出期限届满后,借入人应当将借入的股票返还给战略投资者。该部分股票归还后,如仍在承诺的持有期限内的,继续按战略投资者配售获得的在承诺的持有期限内的股票管理。
第二十二条 通过约定申报方式参与证券出借的,证券出借期限可在 1 天至 182 天的区间内协商确定。通过非约定申报方式参与证券出借的,实行固定期限,分为3 天、7 天、14 天、28 天和 182 天共 5 个档次。
本所可以根据市场情况,调整证券出借的期限。//@tybvcffbb:回复@燎原火a:不太明白,限售股应该在限售人的账户,这些账户不是受监控的么
引用:
2023-09-03 15:28
京海不允许这么牛逼的人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