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证按销售量确定配额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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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上图环保部下发的2020年三代制冷剂生产情况的核查报告,核查报告和8月初制冷剂配额方案征求意见稿PPT中用的词都是生产量,这吓到不少制冷剂的投资者,觉得后面会按照企业的生产量来确定总配额和各自的份额。

这个问题不少大佬早已从多维度进行了解释,结论其实已经很清晰:那就是按照生产企业的销量来确定配额基数,而不是按照生产量。

下面结合核查报告和巨化股份年报中披露的数据再次论证一下。

上图是根据核查报告汇总统计的巨化股份2020年度三代制冷剂的生产量,不含副产R23的话,总产量约20.6万吨。

上图是巨化股份2021年年报中披露的2020年三代制冷剂产量和外销量,其中产量约27.9万吨,销量约20.7万吨。核查报告中巨化2020年三代制冷剂的生产量与巨化年报中的外销量基本一致。

结论:环保部文件中所称生产量实际上是指生产企业的销量,而不是单纯字面意义上理解的生产量,是按生产企业的销量来确定配额基数,而不是按照生产量来确定配额基数。

$巨化股份(SH600160)$ $三美股份(SH603379)$

全部讨论

2023-08-25 18:12

说明跟风的多,研究的少,基加利控的是消费

2023-08-29 17:17

想请教一下,这个函的全文去哪里找啊,我照着正副标题都搜不到

2023-08-26 23:04

其实是受控用途的生产量,实际情况,核查官核查下来其实和销量大差不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