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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交所:减持股份未及时停止交易且未及时披露 本所可以对相关监管对象予以公开谴责】上交所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纪律处分实施标准(2024年1月修订)》。相关股东违反《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减持股份未及时停止交易且未及时披露,违规减持股份数量达到总股本的1%或者金额达到2000万元,情节严重的,本所可以对相关监管对象予以公开谴责。(上交所)#今日看盘# #财经# #今日话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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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嗯,谴责两个字用得很好,鼓励继续违法犯罪。

没错 是要好好骂它

01-19 17:16

给我2000万,公开谴责一下我

好了,下周继续放心砸

01-19 17:13

利益太深,不敢动

01-19 17:14

啧啧啧,吃人嘴短,拿人手短

01-19 17:17

好好骂一下,以后不需要监狱,犯罪的都狠狠骂一顿就行

01-19 17:12

呵呵

01-19 18:06

好大的处罚力度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