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科科技(300290)处罚决定书已下,亏损投资者可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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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4月29日,荣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荣科科技,代码:300290)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辽宁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经中国证监会辽宁证监局查明,荣科科技涉嫌未按规定披露关联担保及重大担保。2021年6月21日,荣科科技与中汇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汇传媒)、辽宁国科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科实业)签订《保证合同》,约定荣科科技为国科实业对中汇传媒的1,062.97万元债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2021年7月21日,荣科科技与崔万田、中汇传媒签订《协议书》,约定荣科科技为崔万田对中汇传媒1,520万元债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2021年10月19日,荣科科技与盘锦银行兴建支行签订《保证合同》,约定荣科科技为盘锦捷能实业有限公司对盘锦银行兴建支行2.3亿元债务提供保证担保,保证金额占荣科科技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6.84%。荣科科技应当在发生上述担保后及时披露,其未按规定及时披露。

  故中国证监会辽宁证监局决定:对荣科科技及相关责任人员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各处罚款。

  之前,2022年4月29日,荣科科技发布《董事会对公司2021年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2022年12月30日,荣科科技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辽宁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2023年1月10日,荣科科技发布《关于公司及董事、原实际控制人何任晖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2023年4月18日,荣科科技发布《关于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

索赔条件为:2021年10月19日至2022年4月28日间买入荣科科技股票或债券等证券市场公开发行产品,并在2022年4月29日及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的受损投资者,可以办理索赔登记。

投资者索赔律师联系方式:

北京中银(郑州)律师事务所 李律师团队

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绿地双子塔北塔57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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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5-26 1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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