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定谔家的小猫 的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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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年修订的土地管理法已经为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入市扫清了障碍,今天下发了《关于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的意见》,过去三十年我们的城市化是怎么发展起来的,首先解决的问题是城市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转让问题,那么对应到城镇化发展,首先要解决的就是农村集体用地使用权的市场化转让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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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恒产无恒心

这个观点很重要,我盗用了[斜眼]

放开宅基地自由流转是伤筋动骨的事,短期就别指望了。个人感觉放开这个推力也不大。还是在推进城市化本身做文章吧,如降低入城成本,放松户籍,加大城市医疗教育等公共投入,做大城市经济提供就业机会等等,所有这些,都是为了吸收城市化人口。县域经济没这个本事,还是要靠城市群。

我说的是选择权的问题,能否允许农民进城去,允许他们转让宅基地,带上资本进城,进城后能够享受城镇居民一样的福利,放开选择权,观察个三五年,就会有结论

逻辑乱了。城市化是一回事,集体土地流转是另外一回事。操作模式、利益方都不一样。最根本的,城市化必须有足够的经济体量和产业支撑,以吸收就业。乡村没这个条件,一般县城也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