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过程中,堂弟不应诉的,就会被认定不当得利。堂弟应诉的,就会认定钱是转给男朋友了。这个时候要么追加被告即男朋友,要么另案起诉,反正证据已经到手。这段话中的不因诉和应诉没有太懂。
还有一个问题如果最后法院认定为转让了,前男友没有钱还,那这个钱还是我姐姐还吗?
第二个问题是男方有没有钱归还,那是执行阶段的事情。先把官司打赢了才有执行程序的启动。三是债权人现在肯定也只能找女方啊!人家又不跟她男朋友发生任何关系,除非男方一起借的或者担保的。
诉讼过程中,堂弟不应诉的,就会被认定不当得利。堂弟应诉的,就会认定钱是转给男朋友了。这个时候要么追加被告即男朋友,要么另案起诉,反正证据已经到手。这段话中的不因诉和应诉没有太懂。
还有一个问题如果最后法院认定为转让了,前男友没有钱还,那这个钱还是我姐姐还吗?
那现在银行找我姐姐催款,我们是先把钱自己还了比较好,还是等着执行阶段管事赢了,他给我们钱,我们再还(最后就怕法院执行了,他自己也没钱,听说他已经被列为失信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