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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南方以南_south: 判决书是12月底成文的,隔了元旦和春节,2月底双方收到判决书也是有可能的,否则判决书很早就流出了,也不会等到3月才流出。官宣原件和判决书流出中间隔了没几天,毕竟华彬收到判决书讨论几个小时就可以发声明,判决书流出晚几天也正常。我说过好几次了,95年合资合同和50年协议是同一群合同主体在同一天签的,50年协议其实是95年合资合同的补充协议,这两个其实是一体的。最高院否定95年合资合同的原因是与98年合资合同的合同主体不同,而95年合同和50年协议又是同一合同主体签的,所以50年协议的主体和98年合资合同的主体也不同。我不懂为什么否定95年合资合同的原因在50年协议身上就能不成立//@南方以南_south:回复@Bunnyin:观点不成立。浙江高院一审判决时间是去年十二月底,红牛官宣找到原件是今年三月。红牛官宣原件时间在前,此判决书流出时间在后。98年合同替代95年合同没问题,但没办法取代50年合约,除非合同明确了合作期限(非合同有效期)。
引用:
2022-03-04 00:29
$奥瑞金(SZ002701)$ 关于红牛的官司说两句个人看法:道理其实很简单,五十年协议这么重要的足以动摇红牛根基的文件,怎么可能中国红牛之前一直找不到,现在突然找到了?动动你小脑瓜子这种事情有万分之一的可能吗?华彬是绝无可能在毫无把握的情况下突然掏出来五十年协议的,唯一的解释就是华彬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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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3-05 23:03

我就奇怪了,合同不是按照合同本身的条款约定权责义务吗?你是咋YY出来同一批人同一天签的不同合同就能算补充协议了呢?五十年协议已经明确写了只有中国红牛可以在中国生产销售红牛系列产品,天丝集团不得生产销售。后续的任何合同除非明确对这点做了变更并且各方都已经签字确认否则这点是不可能有变更的。事实上即便是天丝,在各种官司中也强调的是中国红牛二十年授权期已过,并不是五十年授权,所以才不能生产销售红牛,这更是直接承认了中国红牛的使用权。你发的这个诉讼是关于商标所有权的,跟谁对红牛商标有使用权,能在中国生产销售红牛这完全是两码事。而且最高法驳回红牛的理由很明确,是没有提供原件,而不是你说的这些自己YY的东西,你的理解是有大问题的。

反驳你两点:
第一,判决书的送达时间比落款时间晚两个月以上,而送达时限要求一般是月内。
第二,98年与95年合同问题,高院的认定是围绕商标归属权,以98合同约定没问题,但是98年合同没有约定合作期限,20年是合资公司登记期限,所以95协议依然有效。况且签订98年合同,还有当时时代背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