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 Android转发:0回复:0喜欢:1
记住:“买入成本”不是买入、卖出或持有的理由!千万不要被“成本”锚定了!
买入的理由只有“企业具有竞争优势,企业确实有长期价值,而且价格被严重低估”。卖出的理由只有“投资逻辑已经兑现,或者价格特别高估,或者企业经营出现了实质性问题,或者确实是是看错了”。持有的理由只有“企业具有竞争优势,长期价值巨大,投资逻辑还没有兑现,价格没有特别高估”。$创业板成长ETF(159967)$ $酒ETF(512690)$ $港股通医药ETF(513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