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发文引导电池产能良性调控

发布于: 雪球转发:0回复:0喜欢:0

会议倒计时51天

第十七届高工锂电产业峰会

主办单位:高工锂电、高工产业研究(GGII)

指导单位:常州金坛区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江苏省金坛华罗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峰会时间:2024年7月1-3日

峰会地点:常州·东方盐湖城·茅山国际会议中心

近日,工信部针对锂电行业发展状况,就《锂电池行业规范条件(2024年本)》、《锂电池行业规范公告管理办法(2024年本)》公开征求意见(以下统称“《征求意见稿》”)。

文件旨在引导企业减少单纯扩大产能的制造项目,加强技术创新、提高产品质量、降低生产成本,加快锂电产业转型升级和结构调整。

《征求意见稿》在企业的工艺和技术规划上,特别是在产能上提出了“一降一升”的规划建议,以帮助锂电行业降低重复产能建设,提高新入产能门槛。

从《征求意见稿》来看,锂电企业的产品性能、安全和质量管理、资源综合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都提出了更高以及更详细的要求。

其中,针对新建动力型锂电池的产品性能,要求大动力锂电池使用三元材料(镍钴锰酸锂)的能量型单体电池能量密度≥230Wh/kg,电池组能量密度≥165Wh/kg;使用磷酸铁锂等其他材料的能量型单体电池能量密度≥165Wh/kg,电池组能量密度≥120Wh/kg。功率型单体电池功率密度≥1500W/kg,电池组功率密度≥1200W/kg。单体电池循环寿命≥1500次且容量保持率≥80%,电池组循环寿命≥1000次且容量保持率≥80%。

针对储能型锂电池新建产能,要求单体电池能量密度≥155Wh/kg,电池组能量密度≥110Wh/kg。单体电池循环寿命≥6000次且容量保持率≥80%,电池组循环寿命≥5000次且容量保持率≥80%。

在正负极材料、隔膜、电解液方面,新修订的文件技术标准也更为严格,相关技术参数更为具体。如2024版文件相比2021版磷酸铁锂、三元材料、碳(石墨)比容量均增加5mAh/g,干湿法隔膜纵向拉伸强度提升10MPa,电解液中对金属杂质的分类进一步分类为钠、硫酸根离子、氯离子等。

文件发布的背景在于,由于产能扩张与终端的需求错配导致阶段性产能过剩,近两年行业开启“内卷式”清库存。在此背景下,整个产业链的经营状况均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

随着政策文件的发布无疑对锂电产业产能的结构性调整有利好作用。

在文件发布之前,锂电产能的控制更多是市场自发性调节为主,在行业火热的时候,吸引大批跨界者,促成行业扩产;在行业走入调整阶段,又促使行业价格战此起彼伏。

根据高工锂电统计,从2023年以来,锂电行业投融资的数量、金额,投募产的规模相比于以往都有所下降。根据上市公司的年报,头部锂电上市企业在建工程方面也呈现缩减的趋势。

不过,也值得注意的是,锂电行业下行期间,产能“内卷式”消化带来的种种行业乱象,不少电芯和材料企业亏本售货对整个产业链的良性竞争产生不利影响,在上下游产业链的利润分配上也缺乏平衡。

究其原因,一方面与早期锂电企业产能规划过多有关,此前仅2023年上半年开工、投建的产能就已经覆盖了2025年的市场需求,导致企业对于行业未来信心不佳;另一方面,在行业争相抛货的情况下,亦存在部分企业在项目建设期间赶工投产,间接导致产品问题频出,产能进一步滞涨的风险。

随着《征求意见稿》的发布,着重在于供给端的修复,也在弥补市场“内卷式”调节带来的不足。在此情况,《征求意见稿》的发布从供给端改革,缩减产能释放,契合下游需求发展,对整个锂电产业的可持续与健康成长也有帮助,从而使锂电行业达到良币回归、劣币驱逐的最终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