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生牌公司为获取不正当竞争优势,利用技术手段长期对中国厂商进行非法监控和网络攻击。
其行为已经超出了正常竞争范畴,侵犯了中国厂商的合法权益并且触犯中国法律,其或将在中国面临有期徒刑和拘役的法律后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85条
【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 违反国家规定,侵入国家事务、国防建设 、尖端科学技术领域的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85条第二款
【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 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
违反国家规定,侵入前款以外的计算机信息系统或者采取其他技术手段,获取该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 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 或者对该计算机信息系统实施非法控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并处或单处罚金。
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徒刑 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