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案燒到保利達
【發佈日期】2017-03-30 02:11:59 【閱讀】123 【我要列印】 【我要評論】
【澳時訊】隨著前檢察長何超明涉貪案審訊持續,狀況百出頻爆猛料,連糾紛纏身的地產商保利達也被揭中槍。終審法院昨日傳召三名均為保利達洋行職員以證人身份,就前檢察長何超明及妻子周小芙涉不實申報財產之案情出庭作供。控方揭露保利達暗中把原價高達近800萬港元的單位以75折售予周小芙,中間差價接近200萬港元,控方質疑保利達用迂迴手法處理帳目,形跡可疑;而何超明則極力澄清對折扣一事從不知情。澳時記者 吳泳欣
原先買主係麥炎泰
昨日下午傳召的證人包括保利達洋行銷售部的職員陳某、主管焦某和會計部的葉某,他們均有份處理以周小芙名義擁有的海天居單位之樓宇買賣及收、記帳事項。三人均否認與何超明夫婦相知相熟,只知麥炎泰是公司熟客。
綜合三名證人所述,原來保利達集團主席柯為湘和何超明案共犯之一的麥炎泰相識多年。麥炎泰於2008年向柯為湘表示,有興趣購買由保利達負責發展的海天居樓盤。因此柯為湘致電向焦某說明,欲以75折售賣單位予好友,但叮囑海天居為上市公司地產項目,要小心處理,以免影響市場;葉某更形容柯是寧願自己蝕底,所以她透過老闆名下另一間獨立的貿易公司,向保利達支付200萬差價,為賬目“填數。其後麥炎泰欲將單位轉讓給周小芙,柯為湘亦表示同意。
迂迴填數顯露可疑
其後陳某將上述200萬拆開,前後共開立4張金額約為50萬上下的發票交給焦某和葉某,以示公司向周小芙提供折扣。不過控方一直質疑,洋行不選擇製作文件正面交代打折一事,卻是以開立發票和透過老闆名下其他公司,為賬目“填數,方法迂迴突顯可疑之餘,又指發票格式竟是“茲收到周小芙向保利達洋行給付50萬元,斥責證人的行為是製造假文件。
但三名證人均不同意做假的指控,堅稱是公司一般做法,又強調在公司回覆法院的信函中已經表示,發票只是形式上代表公司向周小芙提供折扣;其中葉某更直言沒有想過當中的法律問題,認為控方“諗得太複雜。助理檢察長陳子勁就此反駁,指是證人“諗得太簡單。再者,控方對於所謂的“一般做法由誰人出主意和決定,以至由誰人選擇上述貿易公司向保利達支付200萬元表示存疑,然而3名證人均未有正面回答。
何稱不知有折扣
何超明就在審訊結束前澄清,單位是買給父親養老,不填上父親的名義是免除日後承繼遺產手續。他又堅稱對折扣一事毫不知情,強調從未與太太落舖買單位,是收到保利達的信件方知道該單位尚欠幾多餘款,就從他和太太周小芙的聯名戶口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