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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金融蛙: 你思考一下,银行业为什么要建立贷款损失准备金制度,就会明白这一判断的逻辑是否成立。//@金融蛙:回复@华马泽平:应该对吧
引用:
2024-05-14 11:55
内容如题。
$建设银行(SH601939)$
$招商银行(SH600036)$
$宁波银行(SZ002142)$

全部讨论

05-14 12:07

贷款减值准备金 (loan loss reserves) 预留应付坏账的款项(客户违约、需要重新磋商贷款条款等)。
商业银行提取的贷款减值准备金一般有三种:一般准备金(也叫普通准备金)、专项准备金和特别准备金。
一般准备金是商业银行按照贷款余额的一定比例提取的贷款损失准备金。我国商业银行现行的按照贷款余额1%计提的贷款呆帐准备金就相当于一般准备金。但是按照2011年4月银监会发布的《中国银行业实施新监管标准指导意见》,商业银行建立贷款拨备率(监管标准为不低于2.5%)与拨备覆盖率(监管标准为不低于150%)相结合、且原则上按两者孰高方法确定的贷款损失拨备新监管标准。
信贷存量准备金政策结合增量准备金政策效果会更好,具体操作:首先要设定一个基准的年信贷增长率,如16%,然后对所有信贷总量增收一定比例的(较小,如0.5%)基本准备金率;如果金融机构的信贷增长率每超过央行所规定的增幅,那么基本准备金率提高一个百分比,如每超过1%信贷存量准备金率比原来提高10%(即多0.1%),当然根据情况可高可低。
信贷增量准备金政策是指,以某一时间点信贷总量为基数,商业银行此后所有新增贷款都向央行交纳一定比例的准备金。如规定,以各金融机构2005年1 月1 日信贷总量为基数,所有超出部分缴纳0—100%的贷款准备金。这一比例可以根据情况调整,对商业银行不同的信贷类别实行差别信贷准备金率,央行就可以选择性的控制商业银行信贷的流向。基数也可以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