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已经说了大股东用现金息增持暴跌后的股票是不可能的。请看清楚法规:
“暴跌后在以现金增持” - 第一,法规定了大股东在12个月内不可以增持多过2%,否则要出全面要约收购。第二,这次不出要约,6个月内不可以再出要约。第三,用现金在市场增持,大股东是董事,每次增持都要立刻申报,市场知道大股东在增持,会有反应,股价会升得很快。这样麻烦和成本可能更高,为何不用这次以股代息的机会用一个稍合理的“低价”来一次过拿下控股权?
在市场买货由33.8%增持到50%,而不出要约,要8年时间的。费时失事,非智者所为。
你今天沽了来避税,是正确的。但不要曲解这个以股代息的安排和公司的价值。
出售北美业务打了4折,怎么计出来。出售前的报表,商誉减值了10亿美元,但不是全部都是属北美业务。大约是8亿。出售收了12亿,即是20亿(8+12)资产用12亿卖了,是打了6折。
我计算过,余下业务除息后每股资产是0.92。如大股东用0.2换股增持,其他股东不换股,每股资产还有0.69. 打过5折还有 0.385. 你觉得不值是你的判断,但我是在赌大股东觉得值。
你一方面说冯家只要控股利丰,就可以掏空利标,利丰利标关联交易价格是利丰说了算。但如冯家因不换股,掉了利标的控制权,关联交易价格就不是利丰说了算的,那怎来掏空利标?我们分释时可以有一些假设,但不能自相矛盾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