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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禾盛新材(SZ002290)$ 根据章程修订案:

1、继任的董事还需不需要股东大会通过?

2、如果不需要股东大会投票通过,那怎么理解董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连选才能连任。

3、这个公司新的大股东超过30%的股权,需要用累积投票方式计算,大股东可能对连任的董事都投反对票。

4、如果需要股东大会投票通过,股东大会上,这些连任的董事票数不过半怎么办?

结论就是这个章程通过的话,如果管理层和大股东谈不妥,目前的董事会期满,新的董事会就会难产,不可能按目前董事会的想法,红色江山代代传,公司陷入无董事会状态或者无休止的法律诉讼状态,没有一方得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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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了一个啥呀我的天,干脆不要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