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根据需要可以设立派出机构,按照授权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在证券法中除了上市公司自己内部必须走的程序无法由国务院授权的机构统一管理和监督,其它的市场及政策行为都可以在有需要时由国务院统一调配及管理,包括取消IPO发行及退款,集中调配资金维护市场,维护金融市场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