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跟老公离婚了,净身出户,我很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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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办公室展开了一番激烈的争辩,辩论主题是:

结婚时,

男方应不应该将女方名字加在房本上?

不乏有那么一两个凤凰男在那里唧唧歪歪,说实话,我真的不想参与到这场讨论中去。

因为每次听到有的男人吐槽女方要在房本上加名字,都感觉特别的可笑,你娶老婆是不是都在算计要找一个免费炮友、保姆and代孕工具?

✎ 在这个社会,男人永远要比女人现实

男方为什么不愿意将房本加上女方的名字?

因为这个男人既抠又想占便宜,他不想加是因为在考虑,万一离婚她就要分走我一半房产,这是我或者我的父母辛辛苦苦攒钱付的首付,凭什么蹦出来一个人就要分走一半?

女方为什么想要加自己名字?

并不是想着离婚分分房产,她只是想要享受男方重视她的感觉,她只是想要一份安全感。

并没有一个正常的女人会用婚姻来骗取财产的,如果她真的是为了这份房产,就凭人家二十几岁的大姑娘这条件,凭什么要找只能付得起首付,还扣扣索索不想加名字的你?

所以,从出发点上来说,男人想的是金钱,还没结婚就想好离婚时要分财产了,而女人想的是感情!到底谁更现实?

✎ 不加名可以,那房贷别用夫妻共同财产还

除非婚前全款买房,如果不是,来,我们算笔账!

假如要买一套200万的房子,首付只要拿出40万就可以(现在可能已经改成了最低首付30%)剩下的160万都是要婚后的收入还贷款的。

现在的女性基本都不愿意在家做家庭主妇,都会或多或少有自己的收入,也许你还会说“我还房贷用的都是我的工资啊“!可是你想想你工资的一半用于你的婚前财产,你的另一半工资和你老婆的全部工资都要用于你们的婚后生活,等离婚的时候婚前财产都归你,合着你跟人家结婚是为了来帮你还房贷的,你这小算盘打的是不是太响了?

除非所有还贷款的钱都是你的收入,你不但养着孩子还养着不上班的老婆,家里的所有家务两人均分,女人生孩子的痛苦你都能完全再承受一次!你老婆也没有孝敬你妈的义务!

如果做不到以上,就别再为房本上加上你老婆的名字而感到委屈了!

✎ 不想在房本加老婆名的男人都是渣男

我们不得不承认,就结婚这件事来说,女人的成本要远远大于男人。想一下,为什么男人可以肆无忌惮的在外面花钱养小情人,殷勤得很,回到家却对妻子不耐烦,呼来喝去,这是为什么?就是因为对于男人来说离婚成本太低了,离婚后还有房有收入,很容易得到刚入社会小姑娘的青睐,再娶一个年轻漂亮的小姑娘并不是什么难事,整天被嗲嗲的粘着,满足了大男子主义的虚荣心,反而过的更好!

看吧,在最开始他就为自己打算好了!

但是女人呢?

花了几年甚至十几年的时间去伺候了一个一开始就居心不良的白眼狼;

青春浪费了,挣的钱全部贡献给这个家了,最后落得一个人财两空;

带着孩子改嫁吧,要么已经心灰意冷,要么就是随便找个人将就着过。

所以,男人给女人一个保障,不应该吗?不想在房本加女方名字的男人极度靠不住,他就是为了省去离婚时分割财产的那一道麻烦,并不想负起一点责任,没有一点男人该有的担当。

一个男人在一开始就不原因承担责任,在房产证上加女人的名字,还能指望他能带来什么幸福!

总结:不在房本上加女方名字,就想结婚的行为,纯属耍流氓!女同胞们不能嫁给一个流氓!

最后再给大家讲一个发生在我身边的故事吧:

我的朋友小付,他们的房子是结婚前男方付的首付,房本上只有男方的名字,小付懂事,她没有要求加自己的名字,因为她不希望因为这件事情伤了两个人的感情,而且公婆也不是不讲道理的人,只要好好过日子就行,不用想太多。

他们两个都有一份收入不错的工作,婚后一起还贷款,一起承担生活开销,虽然算不上太富裕,但是小日子过的还算滋润。

但是结婚几年后,小付发现老公有了外遇,他向她道歉,请求他的原谅,并保证与那个女人不再联系,她原本以为可以说服自己原谅,但是男人的再次犯错让她崩溃。

关于离婚,她没有脑子发热,不是在极度气愤情况下做决定,而是前前后后考虑了三个月。离家可以,把财产分割清楚,把这几年付出心血补偿清楚。

原本以为这样一个“明理”的家庭应该不会太为难她,至少能将房子的三分之一给她,毕竟这几年她的工资都用于了这个家,包括房贷。

但是人在钱面前都是自私的,面对几百万的房子,男人说:“这房子是我父母付的首付,你们家没出一分钱,这房子跟你没关系”,并且说自己的收入比小付高,小付没有理由分割财产。而小付一直尊敬、照顾的公婆也说:“这房子是我们买给儿子的婚房,既然要离婚,就别再打房子的主意了。”

小付伤心透了,前几天还在那么诚意道歉的老公,在提到钱的时候就变成了另一种嘴脸,一直说将自己当作女儿看待的公婆却也是一夜之间变了样子。

小付咨询了律师,那套房属于男方的婚前财产,而小付又拿不出自己参与还贷的证据,男方又拒不承认女方有参与还贷,所以就连法律都没办法帮她。

几年的付出就这样付之东流,人怎么可以不讲道理到这种地步,只怪当时的自己太傻了,自己的好心喂了狗。认清了他们的真面目,小付宁愿净身出户也不愿在这个家里呆下去了......

附:

1、

《奇葩说》中“结婚房产证上要不要加女方姓名”那一期,薛兆丰主张女生一定要在房产证上加自己名字。因为结婚是合伙办公司,男女都要“投资”。女性承担生育和抚养的义务,注定在资源付出上,早于男性。先付出资源的人,容易被后付出的人敲竹杠,所以进入这段关系的时候,女方要求多一点抵押是没错的。

2、

曾经看过一个电视剧,男主角的妈妈想尽各种办法为难妻子,而他却对着妻子大叫:她是我妈,她生了我养了我,你不能这么对她!而妻子也说了一句:她生了你养了你,你对她好那是应该的,但是她没有生养我,如果想让我对她尊敬,她就应该先做好一个婆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