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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大好,我本人是成都的户口,但是在外地上班(同一省份),社保是工作单位缴纳,本人有慢性病,按工作地(社保所在地)的医保政策门诊无法报销,而我的户籍所在地成都作为特殊门诊是可以报销的(作为职工或者居民参保都报销,综合下来可以报销总金额的50%左右),本人每月的慢性病医疗开支有8000上下,负担比较重,请毛大帮我出出主意,如何将自己的医疗开支纳入报销范围呢?是否可以两城市各有一份社保?(本人长期生活在工作地,回成都的时间少,如不要工作地保险也不方便,单位方面似乎也不好处理),该如何处理或取舍?望毛大帮我想想办法,万分感谢![鼓鼓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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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2-01 01:36

我不清楚四川的具体社保政策,一般来说,社保不允许办两份,社保号社保个人账户都是统一的,恐怕很难。只能是异地就医结算。现在只要不是跨省,本省内异地就医应该是能做到即时结算的。

实在不行就让单位把医保转到工作地,是否方便报销,以后离开再迁移;或者实在不行就换工作岗位回成都。

可以考虑补充一份商业保险,社保保障程度不够,但你已经患有慢性病现在办商业保险可能体检过不了,保费也得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