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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丰纸业(SH600356)$ 实际税负情况: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公司股票,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实际税负为20%;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实际税负为10%;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2)对于持有公司股票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QFII )股东,公司根据《关于中国居民企业向 QFII 支付股息、红利、利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47号)的规定,按照10%的税率统一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12312元。如果相关股东认为其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需要享受税收协定(安排)待遇的,可按照规定在取得股息、红利后自行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
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RQFII )股东,参照 QFII 股东执行。
(3)对于通过"沪股通"投资公司 A 股股票的香港联交所投资者(包括企业和个人),其现金红利将通过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按股票名义持有人账户以人民币派发。根据《关于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81号)的规定,公司按照10%的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12312元。
(4)对于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公司将不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由纳税人按税法规定自行判断是否应在当地缴纳企业所得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1368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