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7月25日,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公司于2020年5月21日至2020年7月24日收到上海金融法院发来的民事诉讼《应诉通知书》及相关法律文书。根据《应诉通知书》显示,法院已受理26名原告诉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收到上海金融法院发来的民事诉讼《应诉通知书》及相关法律文书合计 876 例,所涉诉讼请求金额合计4.13亿元。
近日,上海金融法院已经选定示范案例,案件审理正在进行中。李翔律师认为,凡是在2014年6月11日到2016年12月24日之间买入$ST中安(SH600654)$ ,并且在2016年12月24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ST中安股票的投资者可以发起索赔。
【案件回顾】
2019年5月31日,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公告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及《市场禁入决定书》。
证监会查明,2014年,中安消技术有限公司在借壳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过程中虚增置入资产,虚增营业收入5515万元,证监会对ST中安处罚40万元,对于中安消技术顶格处罚60万元,并对相关责任人员作出处罚。
ST中安前身是曾经沪市“老八股”之一的飞乐股份。在1992年的5月25日,飞乐股份的股价在盘中一度上涨至3550元,创下A股历史上的最高股价纪录。
此次ST中安重大资产重组中并购欺诈和信披违法案件给广大投资者造成了严重损失,根据《证券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相关权益受损的投资者可向法院提起民事赔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