舆情|中港置业如何从传言中找出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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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商海浮沉半生,时年40岁的徐明君如约迎来了自己的事业高峰:

这一年,他苦心经营的明君集团总资产已达13亿元;

这一年,明君集团成功入主汇源通信,登陆资本市场,向来低调的徐明君为大众所称道;

也是这一年,春节佳日,明君集团主导一汽川专搬迁,旗下的成都中港置业有限公司,正式进入房地产行业,拉开了徐明君在房地产市场的沉浮大幕。

彼时,国内商品房市场正处于高速发展阶段,以汽车产业为主力的明君集团,通过参与国企一汽集团改制,收购多个原国企汽车场址,储备了大量土地。

子公司中港置业可谓搭上了“东风”,前景一片辉煌。

然而,至今中港置业成立已经十四年,不仅开发项目少,而且和购房者的纠纷不断。天眼查数据显示,中港置业共有196条“司法解析”,其中,42.9%的涉案案由为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2022年的案件占比最大。近期,更是因网传“被列为执行人”事件,引发舆论风波。

同样是背靠强盛的母公司,新希望地产板块发展势头强劲,对比之下,中港置业没有拿地困扰,累积了开发经验,却始终未能乘风破浪。

我们不妨从企业自身来分析,为何中港置业盛年折戟?

受利于国企改制,家族企业执掌一方

和大多数中小型房企一样,中港置业也是家族式企业。

三家股东分别是四川明君投资置地有限公司(持股56.8315%)、成都中和信投资有限公司(持股37.7200% )、明君集团科技有限公司(持股5.4484%)。

公开信息显示:

四川明君投资置地有限公司的母公司国际黄金矿业有限公司,是明君汽车产业成员,实际控制人为徐明君。

成都中和信投资有限公司的法人代表为徐小玲,第二大股东为徐秋云。

明君集团科技有限公司只有两位股东,分别是徐小文和徐明君,徐小文为徐明君之弟;徐小文曾经是明君投资置地的大股东,在明君投资置地的母公司也任董事。

(图源:企查查)

这三家企业的控制权,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都指向明君集团,指向徐明君。

徐明君出生于1969年,有媒体报道称,“他很低调,很少出现在公众面前。”却善于经商,长袖善舞于国企改制的舞台。

2004年,当地国企东方锅炉厂进行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决定转让旗下的8家单位。徐明君参与了该次改制。在成功重组了东方锅炉厂下属的水利机械、锅炉部件业务后,明君集团完成第一次大规模扩张,资产迅速增加。

2006年12月,明君集团注资2.4亿元,以增资扩股方式与一汽集团优质资产重组,设立一汽(四川)专用汽车有限公司,明君集团持有75%的股份。

值得关注的是,徐明君参与一汽集团的改制,可谓“一箭双雕”,通过参与改制分别在汽车和房地产行业打下坚实基础。也奠定了明君集团“以汽车工业为核心、 房地产为重点资本市场为导向”的发展战略。

徐明君主导明君集团入股一汽集团,随即参与一汽华凯、一汽宏鼎等企业的改制,复制开发土地的模式(先参与改制,然后搬迁厂址,得到优质土地,再进行商业开发),进行房地产开发。

尽管当时有一汽旗下员工反对,认为其意图是倒卖地皮,仍未能阻止中港置业的发展:原址为一汽川专的270亩东湖地块,开发为了中港CC park;一汽川专分厂地块,开发为中港悦蓉府。

2012年,徐明君再登四川财富家族排行榜,位列第58位。据传旗下资本近百亿元。

身陷债务&舆论漩涡,中港危机四伏

中港置业早已和一汽深度捆绑,也就不奇怪,其卷宗显示,中港置业近期被列为执行人的案件与一汽相关,执行标的约28.18亿元,涉及「长春一汽华凯汽车有限公司相关合同纠纷」,除了中港置业被列为被执行人之外,徐明君、徐小文、徐小玲、明君集团科技有限公司、一汽(四川)专用汽车有限公司等20位自然人及公司均被列为被执行人。

另,据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信息,成都中港置业有限公司作为被执行人的案号(2022)川01执3947,立案时间2022年7月21日,执行法院为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标的为1681517570。

外部大量被执行资金压顶,反观中港置业自身,发展也并不顺畅。

具体来看,其土地储备达4000亩,遍及成都、长春、哈尔滨、北京、自贡等地,但开发的项目却不多。

根据中港官网公开信息显示,中港置业成立14年,累计开发了中港•悦蓉府(成都)、中港•CC PARK(成都)、中港•燊海森林(自贡)、中港•黄桷坪(自贡)四个项目。

尤其,占地两百多亩的东湖项目,开发历时9年之久,最早的销售记录可以追溯到2013年,今年5月仍在推售,尚未竣工。参照其他房企,类似规模项目开发周期只需2年。

中港成为被执行人之后,有网友在麻辣社区发帖《中港置业债务纠纷,转28亿资金,烂尾风险太大》,要求住建局及监管银行对中港东湖项目加强预售资金管理、停止发放下一批次预售证等。

(图源:麻辣社区)

而中港置业这家企业,100%的股权已被出质,作为债权的担保。总计2.386亿元的注册资本,其中2亿元股权出质给西部信托,出质人分别为四川明君投资置地有限公司、明君集团科技有限公司、成都中和信投资有限公司;其中0.386亿元出质给大连银行成都支行,出质人分别为明君集团科技有限公司、四川明君投资置地有限公司。

最新动态:

7月25日,中港置业官微发布“关于近期网传不实信息的郑重声明”。针对网络流传关于成都中港置业有限公司“被列为执行人”等相关信息,中港置业作出了回应。

该声明称,成都中港置业有限公司生产经营一切正常,项目建设进度正常。该公司一贯严格执行成都市商品房预售款监管办法,目前监管账户资金充足,相关建设单位结款正常,能够保障项目如期交付。该公司项目资产优良,销售情况良好,相关金融机构融资还款正常,负债不断降低,不存在“暴雷”及“烂尾”的风险。关于“公司被列为被执行人”一案实为成都中港置业有限公司股东之间的股权纠纷,目前各股东正积极协商处理,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 专 家 观 点 ---

杨震:四川电影电视学院、文轩智库舆情专家

中港置业能取信于人吗?恐怕很难。从目前透出的业主申诉来看,其诉求的直接对象并非中港置业,而是锦江区住建局。其核心要求是住建局公开其所监管的中港东湖壹号楼盘的预售资金情况。按照这一情况,首先应该回应这一诉求是锦江区住建局。

目前尚未得到住建局方面的回应。依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作为监管方的住建局在接到信息公开要求后,最多有20个工作日的时间来作出回复,最迟到8月23日左右应该有一个结果。

但中港置业却在上述流程尚在进行时就先发出了声明,这算是抢答了。可惜的是,业主们提出的五个主要诉求,中港置业方面的回答都语焉不详。例如,声明中称“项目建设进度正常”,光凭这句话谁会相信呢?声明的三点内容全是这种单纯的否认,难以服人。

在这种舆情事件中,公司方面事实上处于暂时的相对被动的地位,仅凭否认是难以摆脱这个局面的。因此,要么就跟随相关流程亦步亦趋,要么拿出过硬的事实来回应,信息越清晰准确,越能说服质疑者。否则效果难孚人意。

可以预料,在目前信息不清晰,回应不充分的情形下,舆情将会进一步发酵。

本文合作专家

杨震 四川电影电视学院、文轩智库舆情专家

参考资料

1、成都地产界《被列为执行人!中港置业回应称“公司生产经营一切正常”》2022-07-26

2、上海证券报《入主六年无法践诺注资 明君集团放手汇源通信》2015-11-11

3、四川在线《四川明君集团徐明君涉行贿被监视居住 资产近百亿》2015-01-13

4、新京报《隐形富豪徐明君的致富路:参与一汽改制倒卖地皮》2015-01-23

5、乐居网四川《中港置业:“湖居不易”|韧性①》2021-11-11

6、氢地产《中港置业老板徐明君被列为被执行人,100%股权已出质》2022-07-27

7、新京报《隐形富豪徐明君涉四川腐败窝案:借国企改制倒卖地皮(2)》2015-01-23

8、中国经济网《国家统计局公布2009年全国房地产市场运行情况》2010-0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