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从法律上规定财务造假需要上市公司及实控人大股东共同承担无限对应赔偿及加重刑事责任,大部份公司都不敢上市,融资压力自然就小了。
财务造假诈骗投资人本来就涉嫌诈骗罪,刑法有规定,还需要什么法律规定?
撞到枪头上了,拿来祭旗是肯定的
好像是中信承销的
估计这家是没背景的
每个省都有24年的上市计划,各省答应不?
庄家已经跑了,抓了把撅的,套路好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