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本律师申请政府信息公开,今天收到证监会及上海证交所二份有关嘉实元和基金清算的文件。两文件均指出,保护基金持有人合法权益是嘉实基金管理公司应尽义务。过鼠小年之际,请大家评评理。
加油,感谢为中小基民发声
加油!这种堂而皇之的抢夺实在是在打国家的脸!打混改的脸!不严处的话公理何在!信义何在!金融市场的基本操守何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