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籍美裔 的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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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个价位的消费者”…你说的这个价位的意思表达的不就是小众市场嘛?怎么还挺不屑的说增程式是小众啊?逻辑是不是一开始就错了?正确的逻辑不应该是消费价位越高的越小众吗?你举的例子两台车的家庭肯定比买理想这个价位的更小众才对。买一台车应用更多场景的家庭才是相对更大众的情况,那自然的,这款增程式的市场空间就不会很小。30几万享受纯电动车的行驶感,科技感,空间又大又生了二胎也方便,又没有里程焦虑,不香吗?非得买两辆车,硬往更小众的层次上去靠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