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吸储退赔1.53亿元 福成股份控股子公司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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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5日,福成股份发布公告称,湖南省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其控股子公司湖南韶山天德福地陵园有限责任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作出终审裁定:维持一审原判,暨湖南韶山天德福地陵园有限责任公司、湖南天润园生命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曾聪育共同退赔各集资参与人经济损失 1.53 亿元。

韶山天德福地陵园所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将导致韶山公司产生损失,对福成股份本期合并财务报表利润产生负面影响。资产评估尚在进行中,目前无法确定对利润影响的准确金额。

2023年12月,福成股份收到法院出具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一审刑事判决书和刑事裁定书,福成股份控股子公司湖南韶山天德福地陵园有限责任公司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共同被告和判决对象之一。判决结果显示,韶山公司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罚金30万元。2023年12月15日,韶山公司向法院提起二审上诉。

福成股份表示,截至公告披露日,福成股份持有韶山公司80%股权,对韶山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净值为1.37亿元。2022年12月31日,韶山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1.29亿元,其对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计提预计负债合计1917.63万元。

据悉,福成股份成立于1998年3月,2004年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是一家集生态农业、肉牛育种养殖、预制菜、肉类制品、乳制品、连锁餐饮和殡葬服务的大型综合企业,产品包括乳制品及系列代加工产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