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冀中能源再收监管函 年内第三次因信披违规被通报】

因未及时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8月8日,冀中能源发布公告称收到深交所监管函。这也是冀中能源2023年以来第三次因信披相关问题被通报,此前2次冀中能源均受到相应的批评处罚。公告显示,2020年9月15日至2023年7月13日期间,冀中能源持续向青龙煤业提供委托贷款;截至2023年7月25日,前述贷款日最高余额为66273.39万元,占冀中能源2022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3.14%。深交所称,冀中能源未及时就相关财务资助事项履行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值得一提的是,公开资料显示,冀中能源于2020年收购青龙煤业,2020年以来,青龙煤业均无收入,累计亏损额2.13亿元。2022年8月份,太原市政府发布公告称拟开展青龙煤业的关闭退出工作。(证券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