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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如、蛋壳月付、季付房租给房东抢占房源,让租客签下住房租赁贷款合同(一般是1-2年)获得ABS款项,期限错配,获得海量资金扩张,本质上是否相当于向租客发行了一笔信用债?这种金融创新是否可取? 理发店、健身房办的年卡是否也本质类似? 合理的金融工具运用和社会庞氏骗局的边界到底在哪里? @今日话题

精彩讨论

贵阳小米2018-08-23 10:49

金融创新

跌停阳2018-08-23 10:55

这个事情啊,就是,租客向金融机构借钱租房,一次向中介支付了一年或者是更长的租金(贷款),然后租客采用分期付款的方式还款(付租金),中介按月给房东打款。
这模式不就是之前中介诈骗的套路么,房子到期了,瞒着房东收了租客长租的钱然后跑路,租客付了钱要住,房东没收到钱要赶人。

紫玲6662018-08-24 14:47

现在搞这种庞氏骗局的越来越多,让人防不胜防

大王叫我来巡山吖2018-08-23 10:46

这种就是  空手套白狼的   把风险全部转嫁给租户了!

就这吧2018-08-23 11:34

理发店、健身房办的年卡不过是提前收取了现金收益,属于服务商品的交割,办卡会员可在年限内享受服务。

自如、蛋壳这种,明面上是好的,方便房东,也让租户住的更便利,而实际上,就是用房东的房源改造成蜗牛房再打包弄出去,不但压榨房东,也把租客给压榨了
其实这算金融创新?
我大学期间,周边的民房,100平的可以改造成10间10平的小房子,一到晚上,特别是周末节假日,那简直是炮火连天,震颤不已。。


这就是TM的金融创新?

全部讨论

2018-08-23 11:17

我觉得都不是旁氏骗局。我判断旁氏骗局的标准是:假设没有后续入局者,这个局会不会跨,会跨就是,不会跨就不是。
先说年卡,年卡对消费者来说本质上是预付款,对商家来说本质上是把自己服务能力套现,优惠折扣可看做是贴现率。单纯讨论年卡的话,年卡本身没有问题,也不是旁氏骗局,因为就算以后没人办卡了也还可以持续经营。问题关键在于商家套现了这笔钱之后做了什么,我觉得这是需要监管的,就好像政策也有规定房地产开发商必须把房子盖到什么程度才能开始预售一样的。房地产开发商的预售款也不是旁氏骗局吧。
再说租房这个事,本质上就是中介公司开始兼职经营信贷风险了,这有没有超出经营范围得看工商局怎么表态,这本来属于银行的业务,那银监会要不要纳入监管也是个问题,但是我还是倾向于认为不是骗局,只是有风险,有人在越界经营风险。

2018-08-25 07:55

本质上是否相当于向租客发行了一笔信用债?这种金融创新是否可取? 理发店、健身房办的年卡是否也本质类似? 合理的金融工具运用和社会庞氏骗局的边界到底在哪里?
这些问题,我个人这样看。其实房屋还是长租的,公司在里面运作,想通过垄断房源赚取差价。这种行为本质上是没什么问题的,因为公司也需要承担房租出租不出去的风险。只所以被声讨,还是因为一线城市房价太贵,生活成本太高,现在推高租金对在大城市讨生活的人是一种压榨。容易激起民愤。至于这类创新是否可取?我想只要列出一个判别标准就可以了。任何创新都要看能否给国家和人民带来益处,如果不能,就不算好的创新。显然,这类行为只会造成外地人离开大城市,并不能给国家和人民带来什么有益之处。
理发店、健身房办的年卡带来的风险更大,经常有这类店搬迁或关闭,给消费者带来损失。
合理的金融工具运用和社会庞氏骗局的边界在于开展的项目本身能否持续创造出比投入资本更大的价值。如果能,说明风险可控。从项目开展前就知道不能,那就是赤裸裸的骗局。

2018-08-24 22:39

房客“被贷款” 北京调查违规“租房贷”


  杨安在北京租了一间房,交了500元定金后发现,房租居然以贷款方式交的。中介公司诱导她签下了一份贷款合同,以她的个人信用做承诺,通过绑定身份证和银行卡获得了金融公司一年的租金贷款。金融公司一次性把12个月的租金全部打给中介,之后她需每月还给银行钱款,同时还要支付5.8%的“服务费”。而中介公司并未全部将房款交给房东,而是按季度向房东缴纳租金,其他的资金全部留在自己手中。

  业内人士分析,这是个“无本万利”的扩张模式,本质是利用租客的信用,给中介公司提供扩张资金。目前,许多中介机构都在使用这种方法作为支付方式,显然这能加快企业资金的回笼。

  20日,杭州长租公寓公司鼎家宣布破产。杨安极度不安:如果她租的中介公司也面临资金断裂、宣告破产,她不仅无房可住,而且还需继续向金融公司支付贷款,否则自己的征信记录将会受到影响。

  北京多部门已要求不得利用贷款恶性抢房。8月19日下午,北京市房地产中介协会召开座谈会,自如、相寓、蛋壳公寓等10家主要住房租赁企业负责人参加,共同承诺落实“三不得”要求:不利用银行贷款等融资渠道获取的资金恶性竞争抢占房源,不以高于市场水平的租金或哄抬租金抢占房源,不通过提高租金诱导房东提前解除租赁合同等方式抢占房源。10家主要住房租赁企业承诺未来一两个月不涨租金,且拿出手中共计超过12万套的全部存量房源投向市场。

  昨日,北京市住建委表示,针对住房租赁企业违规使用“租房贷“,目前正在联合市银监局、市金融局、市税务局等部门调查取证,一旦查实,将从重处罚,联合惩戒。

  长租公寓企业如何扩张市场

  租赁市场交易分为两类,一类是普通租赁,也就是租户和业主直接交易。另一类是长租公寓,这类典型特点是中间存在转租方,转租方参与出租,获得差价。从规范的运作企业来看,租赁代理企业赚取的是租金服务费与差价,对于租赁企业来说基本不存在风险。但越来越多的企业利用租金的支付差,也就是按季度向房东缴纳房租,却以贷款的形式按年向租户收取租金产生的租金差,建立资金池,挪作他用。

  中原地产首席分析师张大伟说:“从目前看,北京最大的租赁机构已经有超过10万套房源,这种情况,资金池一家企业可能就超过百亿元。”而且,这笔资金可以裂变扩张:中介利用租户的信用向银行贷款12个月的租金,仅向房东支付3个月,而留在手中的其余资金可以继续发展新房源。扩大市场规模就有新资金入账,新入账的资金又可以继续扩大市场规模,于是就像滚雪球一样发展起来。

  中介公司并不会把收来的房源全部投向市场。租房市场本来就供小于求,现在,这种紧张关系被长租公寓企业继续放大,它们不仅不新增加房源,还大幅度提高租金,赚取租金差价,一部分房源差价竟高于房主所得。

  张大伟分析,租赁机构的这种行为会直接拉涨租金。他说:“以北京市场为代表,已经出现了几十万套长租型公寓,局部区域甚至占比市场比例高达40%。而长租公寓的租金要比普通房屋租赁租金高30%以上。一个拥有几十万房源的租赁公司,是有可能有定价权的。它也会对普通租赁业主定价产生影响,则呈现出整体出租市场的租金抬高。”

  资金链断裂产生什么影响

  张大伟强调:“租赁市场表面问题是租金上涨,更大问题是租赁公寓企业的资金链断裂可能。”

  我爱我家原副总裁胡景晖在媒体发布会上曾说:“长租公寓爆仓,一定比P2P暴雷更厉害,这个一点也没错。”

  这种租赁模式实际就是换一套外衣的P2P。对于租赁公司,每多一套房源,就代表一笔新款项入账。扩张市场规模,远远比当下是否赚钱更重要。当租房市场处于上行期时,租赁公司提高租金就可以解决一切问题。但一旦没有新房源可以套取现金,房租停止上涨或者下行,中介的资金链很可能断裂,瞬间崩盘。

  崩盘的损失将由租客承担。中介破产意味着已无资金继续向房东缴纳租金,更没钱退还租户押金和房租。原本租赁公司与房东约定,按季度缴纳房租。若租赁公司无力支付房东租金时,房东自然要收回房子。可此时,租客已经通过贷款的形式预支了一年的房租,就算合同期未满,租户离开后仍需按月向金融公司支付未归还贷款。房东既不会偿还剩余房租,也不会继续让租客居住。这笔钱实实在在的被中介“偷走”了。

  房东和租客能怎么办

  张大伟表示:“出现资金链断裂,租赁企业破产,是资金池违规使用造成的,目前市场缺乏监管,如租客遇到此类事件,只能起诉解决。”

  有法律专家建议,租客在签订租赁合同时,要明确租金是如何支付的。要警惕用自身信用贷款,直接全额打给中介公司的合同。如遇到仍在租房期,房东赶走租客的情形,租客可以去公安机关或者法院起诉房东侵犯房客的使用权,要求房东支付因搬家产生的费用。

  房东将房源交给中介时,也要警惕中介公司高于市场价30%-50%的租金收取房源。这笔高收入并不是中介公司无偿支付,而是用房东承担风险换来的。如遇到中介公司资金链断裂,租客的贷款租金很有可能将由房东支付。

2018-08-23 11:29

要不就禁止期限错配,要不就让中介自己拿房租收益权去贷款。强制客户贷款应该禁止

2018-08-23 11:29

监管部门在干嘛?非要像p2p一样,捅出大喽子再来擦屁股!

2018-08-23 11:16

这些长短租公寓公司,手握巨资,配备律师打手垄断房源上下通吃,在租房翻手为云覆手为雨、兴风作浪哄抬租金,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让九零后零零后打工者无家可归

2018-08-23 10:52

金融没什么好创新的,本质上就是股权和债券的东西,然后分配结构化、期限结构化来回衍生。 回归本源吧,建议自如蛋壳别搞这种期限错配的把戏了,再说一句,房地产信托基金REITS这种根正苗红的东西 是不是该大大方方的走向中国舞台了呢?

2018-08-23 10:50

这就是空手套白狼啊,说得好听叫金融创新,说得不好听叫逼良为娼

2018-08-23 10:49

另外,租赁企业无权要求租户使用租赁贷款支付房租。这一点一定是违法的,要严厉处罚的。